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8日訊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優秀傳統文化新的時代內涵和現代表達形式。堅持科學保護、提高能力,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著力保護傳承實踐、傳承能力和傳承環境。
方案明確,到2025年,組織非遺傳承人群參加研修和培訓等各類學習,累計培訓北京地區及全國各地傳承人群不少于500人。同時,形成3個以上非遺國內外傳播品牌,加強利用融媒體宣傳推廣,提高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國際化水平,擴大北京非遺在國內和國際的影響力。
方案提出,支持外地非遺在京傳承傳播。充分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的凝聚薈萃、輻射帶動、創新引領、傳播交流和服務保障的重要功能,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在京設有固定傳承場所、開展傳承活動3年以上、具有一定傳承基礎,在培養傳承人才、開展傳承活動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其他地區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在京開展保護傳承工作,根據取得的效果及影響力,可以擇優按照規定享受本市代表性項目的相關政策。
以下為方案全文。
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文旅非遺發〔2019〕1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及《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緊緊圍繞“一核一城三帶兩區”總體框架,以“科學保護、提高能力、弘揚價值、發展振興”為主要任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推動非遺活態傳承,完善非遺保護傳承體系,深入挖掘非遺蘊含的有益價值,提升非遺保護傳承水平,擦亮北京文化金名片,傳承北京歷史文脈,推動非遺保護利用更好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社會善治,加強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展現出永久魅力和時代風采。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優秀傳統文化新的時代內涵和現代表達形式。堅持科學保護、提高能力,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著力保護傳承實踐、傳承能力和傳承環境。堅持尊重主體地位、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非遺傳承實踐成為廣泛的社會自覺。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首都非遺保護、傳承體系更加完善,非遺保護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水平全面提高,全社會參與非遺保護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非遺傳承活力進一步增強,非遺融入現代生產生活,服務當代、造福人民的作用進一步發揮;非遺為旅游發展賦能,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在文旅融合中展示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的豐富內涵;充分利用豐富的非遺資源,以體育為主題,以文化為內容,將春節文化、長城文化、冰雪文化與奧林匹克理念相融合,將傳統文化活動與科技冬奧相融合,加強對外人文交流,促進文明交流互鑒,創造豐厚的冬奧文化遺產;創新非遺保護傳承理念,引入現代創意設計,加快推進“互聯網+非遺”行動,賦予非遺資源時代價值,構建非遺保護傳承的“北京樣本”;非遺保護傳承成果體現首都風范、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得以充分彰顯,群眾對非遺的認同感、參與感、獲得感和文化自信顯著增強。
----培育一批以技藝精湛的代表性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等為代表的優秀工匠和傳承人群梯隊;培育具有北京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傳統工藝品牌;優化非遺產品及服務的供給,推動電子商務創新應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和消費升級需要。
----發揮北京地區高校學術資源和教學資源優勢,幫助非遺傳承人群強基礎、拓眼界、增學養。組織非遺傳承人群參加研修和培訓等各類學習,到2025年累計培訓北京地區及全國各地傳承人群不少于500人,提高非遺傳承人群文化自信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加強北京非遺在國內外的傳播力度,提高非遺的可見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到2025年,形成3個以上非遺國內外傳播品牌,加強利用融媒體宣傳推廣,提高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國際化水平,擴大北京非遺在國內和國際的影響力。
----在普查登記、建立名錄和搶救性記錄的工作基礎上,建立全面、科學的記錄體系。到2025年,累計對50位以上國家級和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進行記錄,為保存、研究和利用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產留存基礎資料。
----建立崗位培訓制度,提升非遺保護工作者的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到2025年,對區及鄉鎮、街道非遺保護管理工作隊伍輪訓一遍,全面增強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非遺工作水平。
----建立較完善的社會實體參與非遺保護的工作體系。認定一批具有生產、培訓、研究、宣傳、體驗等功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體,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與組織,形成各有保護側重、互相銜接配合、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的社會化工作體系。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非遺名錄制度。規范項目認定和管理制度,積極組織開展非遺代表性名錄評審認定工作。支持體現北京優秀傳統文化、具有典型代表性、符合條件的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申報國家級代表性項目。重點支持大眾傳承、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對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發揮文化促進作用的項目積極申報市級代表性項目。加強對全市非遺資源的保存與利用。對瀕臨消失、傳承困難的代表性項目,建立本市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目錄,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建立項目保護單位工作評估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
(二)完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制度。建立代表性傳承人履行傳承義務情況評估制度,對代表性傳承人實施動態管理。對集體合作傳承的部分非遺代表性項目,探索開展代表性傳承人(團體)的認定工作。對國家級、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給予補助。對于列入本市急需保護非遺項目目錄的市級代表性傳承人和學徒,額外給予帶徒學藝資助。
(三)開展非遺分類保護。根據非遺特點和存續狀況,實施分類保護。挖掘和運用傳統工藝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豐富題材和品種,提升設計和制作水平,推動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應用。推動適宜普及推廣的傳統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體育、雜技等代表性項目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進互聯網,積極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提供場租和售票等補貼。支持開展少數民族非遺傳承實踐活動,促進民族團結。
(四)完善非遺區域性整體保護制度。按照全國文化中心“一核一城三帶兩區”建設總體布局,以“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為目標,堅持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支持各區及鄉鎮、街道對非遺代表性項目集中、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彰顯古都文化和京味文化的特定區域,結合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對代表性項目及其所依存的自然和人文生態環境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五)加強非遺記錄、研究和組織建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對代表性項目的內容、表現形式、核心技藝和傳承實踐情況等進行全面、真實、系統的記錄。建立規范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并向社會公開。開展代表性傳承人記錄,開展非遺代表性項目優秀作品及相關實物征集,編輯出版專題非遺叢書,為傳承、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留存資料。鼓勵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行業組織,支持其以宣傳、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宗旨,開展調查研究、展示傳播、咨詢服務、市場推廣等工作。對于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學科建設、科技創新、非遺傳承人才培訓等方面成果突出的高校及研究機構,認定為非遺研究基地。
(六)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以非遺傳承人群中青年骨干為培訓重點,積極培育鄉土非遺人才,采取多種形式,組織京津冀、北京對口幫扶地區及相關兄弟省市的非遺傳承人群到高校學習專業知識、研究技藝,激發傳承活力,增強發展后勁;發揮非遺培訓在脫貧攻堅中扶志與扶智的作用,助力貧困地區和貧困人群脫貧增收致富。
(七)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建立北京市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對具備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發展前景、有助于帶動就業的傳統工藝項目予以支持。推進振興傳統工藝實施主體建設,提升線上展銷水平,培育、認定一批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擴大傳承人群隊伍,形成老中青結合的傳承梯隊,培養高水平工匠隊伍。鼓勵殘疾人參與學習傳統工藝,提高創業就業技能。加強傳統工藝研究,促進產學研合作。強化質量意識、精品意識、品牌意識和市場意識,結合現代生活需求,鼓勵、引導傳統工藝相關企事業單位及從業者改進設計、改善材料、改良制作,引入現代管理制度,提高傳統工藝產品的整體品質和市場競爭力。
(八)實施曲藝傳承發展計劃。開展調查評估,逐步建立北京市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檔案。加強非遺項目管理,定期開展曲藝類項目保護單位履責情況檢查。組織開展曲藝記錄工作,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全面、真實、準確地記錄項目信息,加強記錄成果出版和傳播,促進保護傳承和后續轉化、利用加強非遺保護成果利用。擴大曲藝傳承隊伍,通過組織培訓、授徒傳藝、參加活動等方式培養后繼人才,提高傳承能力。增加曲藝演出實踐頻次,推動各類公共文化設施為曲藝駐場演出提供免費或優惠場所,繁榮曲藝市場。積極組織曲藝類項目參加展示展演活動,展示曲藝發展成果。開展曲藝進校園、進社區等活動,普及曲藝知識,擴大曲藝受眾。支持相關院校、研究機構等開展曲藝類項目調查研究,為曲藝項目的傳承發展提供學術指導。
(九)激發老字號非遺傳承發展新活力。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字號傳統技藝列入代表性項目名錄。對老字號非遺項目的傳承人群進行培訓,提升傳承人群的傳承能力和技藝水平。支持整理老字號歷史,挖掘老字號傳統技藝的文化內涵,發掘其在經濟、文化方面具有的獨特價值,開發具有北京特色的產品和服務,推動老字號非遺傳承振興與創新。組織老字號參加各類非遺展示活動,宣傳老字號在傳承創新、融入百姓生活方面所取得的豐碩成果。加強老字號原址、原貌保護,支持宣傳展示老字號文化和傳統技藝的博物館、展館等建設。
(十)加強非遺在國內外推廣傳播力度。推廣非遺保護優秀經驗。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研究機構,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開展非遺展演展示活動。動員新聞媒體加強非遺宣傳,對以非遺保護為主題開展特色傳播,取得廣泛社會效益的單位、媒體、社區、農村,認定為非遺宣傳展示基地。結合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傳統節日節慶,開展好京津冀非遺聯展等非遺宣傳展示活動。挖掘、提煉和應用非遺項目中的優秀傳統文化符號,開展非遺傳播類叢書的創作。拓展北京非遺對外傳播路徑,加強與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的非遺交流與合作,提升融媒體傳播水平,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十一)推動非遺普及教育。鼓勵和支持非遺傳承人群、項目保護單位和專家參與學校開展的非遺知識教育和實踐活動。支持代表性傳承人與高等學校或中等職業學校合作,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到學校兼職任教、建立工作室。鼓勵各區因地制宜開設非遺校本課程,編制相關教學材料,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展示展演體驗活動,支持開展非遺在線教學。建設一批開展非遺普及教育的市級非遺培訓基地。
(十二)推動非遺與旅游融合發展。加強對非遺資源的挖掘闡發,提高傳承實踐水平,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堅持宜融則融、能融盡融,為旅游業注入更加優質、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內容,為非遺保護傳承和發展振興注入新的更大的內生動力。在食、住、行、游、購、娛各環節,更多融入非遺體驗基地、傳習中心(所)、老字號等非遺技藝展示資源,支持打造北京文化深度游線路。鼓勵旅游景區開展非遺宣傳、展示活動。鼓勵依托北京傳統工藝和北京老字號等非遺資源,設計推出適銷對路的旅游商品。對在擴大傳承人群、維護和拓展非遺的生存與發展空間、促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等方面建立良好發展模式的單位或社區、村,認定為非遺旅游體驗基地。開展“非遺+金融”、“非遺+互聯網”等合作,利用市場化手段和現代科技推動非遺保護。
(十三)支持外地非遺在京傳承傳播。充分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的凝聚薈萃、輻射帶動、創新引領、傳播交流和服務保障的重要功能,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在京設有固定傳承場所、開展傳承活動3年以上、具有一定傳承基礎,在培養傳承人才、開展傳承活動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其他地區省級以上非遺代表性項目在京開展保護傳承工作,根據取得的效果及影響力,可以擇優按照規定享受本市代表性項目的相關政策。完善京津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同發展機制,在跨區域調查研究、宣傳展示、傳承發展、旅游體驗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法制保障。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及《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完善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保護單位管理等配套政策。加強非遺知識產權保護,依法維護非遺傳承人群權益。
(二)加強體制保障。堅持非遺保護工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落實各級人民政府非遺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發揮市、區非遺保護聯席會議的作用,各部門形成合力,提高非遺保護水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轄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依法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非遺保護工作。
(三)加強經費保障。將非遺保護經費列入市區兩級財政預算,支持非遺保護傳承工作。修訂完善《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完善資金扶持范圍、內容和標準。健全多元投入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政府各部門依照法定權限履行監督責任。
(四)加強人才保障。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業隊伍建設,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加強非遺保護管理工作隊伍建設,提高崗位工作能力。對在非遺保護工作中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五)加強動態管理。對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實施動態管理,開展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對代表性傳承人、項目保護單位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意見。加強對非遺保護資金使用的監管,開展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