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將在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蘇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39條“硬核”舉措將為文化市場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新一輪機構改革之后,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職能歸口到文化和旅游部門,范圍擴大到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領域。”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經圣賢在發布會上表示,良好的市場環境是推動文旅發展的重要前提,做好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事關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事關文旅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事關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新期待。
今年8月,江蘇以省政府令形式在全國率先出臺《管理辦法》,并于10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共5章39條,主要包含政府、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職責,執法隊伍管理,執法行為規范,執法監督與責任等多方面內容。
此前,“同城一支隊伍”體制改革解決了市區兩級多頭執法和多層級執法、責任不清、執法力量分散等問題。這次《管理辦法》規定設區的市設置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其所轄的區不再設置,將過去的改革成果予以固化;過去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綜合執法機構以不同行業管理部門名義實施處罰的現象,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執法效率。這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主體是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綜合執法機構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名義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綜合執法人員的合理訴求。同時,為厘清事中事后監管職責邊界,《管理辦法》明確,行業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日常監管職責,綜合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履行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等行政執法職責,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
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務,對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省文化和旅游廳二級巡視員張農介紹,《管理辦法》中還專門規定,應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標準,推動違法線索互聯、處罰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管理辦法》強調應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采用移動執法、電子案卷等手段,保障綜合行政執法規范高效。經圣賢表示,我省積極運用移動執法手段,將執法全過程同步錄入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省文化市場進行多次“體檢式”暗訪,檢查3079家經營單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和處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江蘇省司法廳立法一處處長滕天云表示,文旅部門和文化市場業務主管部門是《管理辦法》的實施部門,他們將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推動和支持文旅部門牽頭做好《管理辦法》的宣貫工作。
近年來,我省持續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綜合執法效能全面提升,不少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我省在全國率先完成“同城一支隊伍”體制改革、文化和旅游綜合執法隊伍整合等15項改革任務,人均辦結案件數和獲獎數連續5年位居全國第一,在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考評中連續兩年名列第一,為全國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貢獻了江蘇智慧,提供了江蘇經驗。2017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在南京召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現場會,推廣江蘇做法。江蘇省5家基層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獲中宣部“雙服務”先進集體,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文旅系統唯一的“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良好的市場環境是推動文旅發展的重要前提。《管理辦法》出臺只是第一步,關鍵是要抓好落實。經圣賢表示,接下來,江蘇將以《管理辦法》的出臺和施行為契機,大力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全面提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規范化水平。
(記者 陳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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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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