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9日訊 近日,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備受社會關注。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了關于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有關問題的通報。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截圖
通報稱,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范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經批準的《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貴州省獨山縣在影山鎮凈心谷景區內建設的水司樓,建筑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元,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湖北、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結合職責配合有關部門跟蹤指導荊州市、獨山縣做好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水司樓項目整改;要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完善制度,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干預、糾正,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通報強調,各地要從通報的兩個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切實在城鄉建設中延續歷史文脈、塑造特色風貌、展現時代精神。一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風貌、歷史文化保護、城市雕塑建設等管理制度,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和景觀風貌,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二是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號)等文件要求,將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重點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為城市重要項目進行管理,建立健全設計方案比選論證和公開公示制度,對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規劃和設計要求或專家意見分歧較大、公示爭議較大的,不得批準設計方案。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告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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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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