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1日訊 近日,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度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山東省2021年度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支持范圍主要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規劃方案編制;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項目;大遺址保護;可移動文物保護;文物管理與保護利用等。重點支持革命文物、大運河、齊長城等保護利用項目。
根據《通知》,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可通過“山東省文物保護項目申報管理系統”資金申請入口填報。其中,需要分年度實施的項目,必須根據進度提出年度資金申請,延續項目需申請資金的要附以前年度資金使用情況說明。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與山東省財政廳將根據項目預算評審控制數和項目實施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年度資金安排數。
《通知》強調,前期已申報國家文保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所有申報2021年度專項資金的項目,需及時在系統內填報資金申請。
為提高預算執行進度,《通知》要求,山東省各市縣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合理安排年度計劃,申請資金項目須確保當年能開工,并按期做好預算資金執行。
此外,在績效及驗收方面,《通知》明確,項目單位需著手梳理以前年度項目資金情況,加強已施工結束項目的竣工決算和財務驗收,嚴格落實項目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自評工作。未完成項目結項財務驗收和未達到項目實施績效結果的,原則上不得再新申報項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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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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