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2日訊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了《關于開展北京市文化旅游體驗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將認定一批具有代表性、創新性和市場號召力的文化旅游資源場所,成為北京市首批文化旅游體驗基地。
誰可以申報?
據悉,申報單位需同時滿足:(一)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文化旅游體驗主題鮮明,具有突出的中國傳統與現代文化特色;(二)文化旅游體驗兼具知識性、參與性、趣味性和互動性,流程設計科學,體驗形式多樣,體驗者參與度高、認同感強;(三)文化旅游體驗服務規范,配備專業服務人員;(四)外部可進入性強,導引導覽標識位置醒目、環境干凈整潔,整體適游性較好;(五)內部環境具有文化氛圍;(六)配備廁所、停車場及休憩場所等配套設施;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設備、提示及警示標識,并定期維護保養;(七)通過公布開放時間或接受預約等方式對外開放;(八)申報單位應是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法人單位,成立時間兩年以上,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運營機制,配備專業的管理隊伍,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基地運營、管理和服務工作;(九)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資質證件,包括消防許可證、基地內所有建筑的房產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與食品衛生許可證(如經營餐飲);(十)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無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市場秩序問題、重大生態環境破壞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如何申報?
根據通知,具體申報流程為:(一)推薦申報。各區文化和旅游局組織進行本區的基地申報工作,經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擇優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進行推薦,每個區推薦基地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含)。文旅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屬單位符合條件的,可自行選擇向所在區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報材料,或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報材料。(二)材料報送。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及有關單位需在規定時限內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指定地點,并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后續相關工作。
有何獎勵?
根據《北京市文化旅游體驗基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對已認定的基地,其體驗項目可通過北京文化藝術基金予以擇優扶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通過媒體、展會等多渠道加強基地資源的宣傳推廣,在基地與文旅企業的資源對接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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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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