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具備規定條件并經合法備案的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可在橫琴新區執業。全國首部支持港澳旅游從業人員跨境執業的地方法規,《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游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旅行。
據介紹,此前,港澳地區導游來內地僅可以全陪(領隊)導游身份帶團,不可參與景點講解等地陪導游服務;或在滿足報考條件基礎上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取得全國導游資格證后,才可在內地帶團。而在該法規實施后,持有香港有效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游工作證的澳門居民,無須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可直接向橫琴新區相關部門申請備案,經培訓、認證后領取專用證件,即可在橫琴新區范圍內提供旅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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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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