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500余名藝人發聲反對短視頻侵權#登至微博熱搜榜首,騰訊、愛奇藝等視頻平臺聯合500多位藝人,共同發布倡議書,這是繼4月9日后,長視頻平臺再次呼吁短視頻平臺推進版權內容合規管理,清理未經授權的內容。
本是一次對于規范著作權保護的正向倡議,可網上輿論卻走向了另一條道路。部分網友認為這是長視頻平臺的劃蛋糕壟斷行為,背后是商業邏輯在推動;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種一刀切的做法抑制了創作者的熱情,表達出對二次創作的擔憂。
這些爭議背后的矛盾焦點在于短視頻侵權的界限問題。倡議書中明確提出未經授權的切條、搬運、速看和合輯等影視作品內容以及未經授權的影視作品拍攝過程中與演員相關的拍攝花絮、現場物料等都應該進行清理。但一個“等”字讓侵權界限蒙上了一層模糊面紗,短視頻創作者應該在哪一范圍內才能進行自由的創作?
目前沒有針對短視頻版權問題的專項法規,但在《著作權法》中仍然有跡可循。即將施行的新《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可見我們提倡尊重版權,但法律也賦予了我們合法使用版權作品的權利。
不過在最關鍵的界限問題上,這項條文卻用了模棱兩可的“適當”一詞。如何理解“等”和“適當”這兩個法律條文中的寬松表達?對版權保護不該是單維的,而應該放到更寬廣的場景進行考察,在合法的基礎上,合理應該成為關鍵。寬松表達的背后是對部分短視頻影視內容創作的彈性規制,在我國,其建立在“適當引用”“創作自由”等合理性基礎之上,但在我國,合理使用目前仍存在局限。
美國版權法下的“四要素檢測”也許可以給我們一些思考,從“轉換性使用”“使用素材性質”“使用素材比例”“對原作品的影響”等方面,在保障長視頻著作權同時,兼顧短視頻創作所帶動的創新熱情,努力尋求兩者之間的共生平衡點。合理的寬松不能異化成灰色地帶,相關條例的完善是短視頻健康傳播的基礎,不能讓合理使用成為“免罪金牌”。誠然,類似于幾分鐘看完一部電影、影視片段合集、涉及劇透,毫無內容產出的影視短視頻應該受到抵制,而對于那些深入剖析、具有較多個人創作內容且未用于盈利的作品應該網開一面,給予更多的寬容。
短視頻作為新媒體環境下大眾文化產業,還需要從“合情”的角度加以審視。許多短視頻的影視創作是“為愛發電”,是為同一趣緣群體下的人們提供消遣娛樂的重要形式,如拉郎視頻、影視混剪,對于原影視作品的替代度低,甚至激發了大眾觀看原片的興趣,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于維持影視市場的活力,畢竟,若是沒有許多短視頻創作者為愛發電,許多影視劇只能成為滄海遺珠。
新媒體的迅速發展,短視頻侵權成為“達摩克利斯之劍”,倡導本身對著作權正確導向有積極作用,但其落實仍需要從“合法”“合理”“合情”的維度進行完善,建立更加明確的界定標準,將此“劍”關進籠子里,但也要在嚴格和人性化之間開一扇小窗,為長、短視頻平臺、影視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打造健康環境。
文/李易蔓(華中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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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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