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1日,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開始實施,30年后的2021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修改的《著作權法》正式生效。
俗話說,三十而立。回顧《著作權法》實施的這三十年,是中國版權體系不斷完善的三十年,也是社會版權意識不斷提升的三十年。
已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撐
在我國,著作權也被稱為版權。隨著經濟與技術的快速發展,這幾年我國版權產業也發展迅猛,尊重知識、尊重創作、尊重版權的良好氛圍正在逐步形成。數據統計,2020年我國著作權登記總量達到503.9萬件,2019年我國版權產業行業增加值達7.32萬億,占GDP的比重為7.39%。
版權制度的體系完善也極大激發了文學藝術創作生產。據初步核算統計,2020年我國共出版圖書51.14萬部,101.4萬億冊,比1990年增加43.12萬部,45.12億冊,分別增長了5.55倍和80%。出版各類報紙277億份,各類期刊20億冊,比1990年分別增長70億冊、2億冊。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線教育、網絡文學、網絡游戲等相關版權產業更是逆式而上,呈現出強勁發展勢頭,越來越多的影視、音樂、文學企業通過版權資源的運營和保護獲得收入,越來越多的權利人也因此獲得作品的報酬。特別是優質IP受到資本的親睞,版權資源的價值日益凸顯。可以說,版權已經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最重要的基礎資源,版權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撐。
2021年4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20年全球創新指數》顯示,中國排名第14位,是進入前30名的唯一中等收入經濟體。“通過《2020年全球創新指數》可以看出,中國已經奠定了自己作為全球創新領先者的定位,在全球創新版圖當中也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主任劉華說,“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非常看好中國創新創造和知識產權事業。”
人民對文化創新的獲得感增強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劉春田曾經參與過《著作權發》的起草工作,他感概的表示,如果說專利制度主要承載物質文明,商標制度承載商業文明,那么著作權制度則主要承載精神文明。
在他看來,《著作權法》能夠傳播與弘揚科學精神,能夠傳播法治文明,能夠實現人文關懷。“著作權制度應該擔負起激勵知識生產,鼓勵全民的閱讀與學習,提高精神文明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幫助國民進入現代社會的偉大歷史使命。”劉春田說。
古人說,文以載道,匯者興邦。三十年來,《著作權法》對鼓勵作品的傳播和創作,保護創作者、傳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文化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林廣海認為,著作權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形式,《著作權法》是保護著作權最重要的制度供給。
“著作權制度能夠實現人文關懷,讓全社會所有的成員無論男女老少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光芒,讓14億國人能夠感受到法律是有溫度的。”劉春田說。
據統計,從1991年至今,人民法院審結的著作權案件數量達到136.5329萬件,占全部知識產權案件數量的60%以上,其中,網絡著作權案件大約占全部著作權案件的70%以上。隨著《著作權法》的不斷修改和完善,人民法院著作權審判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審判能力不斷增強,形成了以著作權民事審判為基礎,行政審判與刑事審判并行發展的司法保護機制。
林廣海認為,尊重著作權的私權屬性,嚴格保護著作權,可以切實保障作者和著作權受讓人依法行使權力、依法維護作品傳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作品的傳播利用,增強人民群眾對于文化創新創造的獲得感。“著作權案件裁判,對于優秀文化具有重要的引領和導向功能,通過案件審判,以法治的力量,以人民群眾生動感知的方式,捍衛和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與時俱進 貫徹權利保護
《著作權法》實施30年來,不斷修改完善,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2020年11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著作權法的決定,這也是《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正。
談及本次修改,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坦言面臨的一些難題。《著作權法》領域涉及的利益主體很多,各利益主體不同的視角有不同的需求,如何把這些不同的利益有效地銜接起來,是修法面臨的最大難題。此外還有技術上和時代性帶來的一些問題等。
“這些難題使《著作權法》的修改難度很大,我們需要既立足國內發展現狀,強化權利人的保護,又需要合理平衡權利人保護與社會公眾利益產業發展之間的關系,既需要符合法理和規律,又需要充分考慮時間成本和難題,處理好國際關注的問題。”石宏說。
石宏表示,《著作權法》的基本定位是權利保護,貫徹權利保護的精神也是修法的主要精神。“這次修改堅持民主立法,通過不同渠道了解實際情況,傾聽不同聲音,充分平衡各方利益主體。修法過程中我們第一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總共收到16萬多條意見。第二次修改的時候,就降到幾萬條,這個幅度很大。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見,這些意見我們進行充分研究和吸收。”
當前,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5G等新技術發展,為經濟社會帶來深刻影響,智慧化、數字化審判已經成為發展趨勢。林廣海表示,為了創造更高水平的數字正義,在著作權案件審判中要注重促進信息技術與法制建設融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據悉,北京、杭州、廣州等地都設立了互聯網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大多數是著作權案件,“通過運用新技術,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網上全流程審理,審理效果大幅度提升。”
“中國30年著作權司法保護的實踐充分證明,必須不斷完善符合著作權案件規律的訴訟規范,穩妥駕馭著作權糾紛中私人權力與公共利益彼此交織,中國特色與國際屬性相互影響的復雜局面,把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主動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更好的服務和保障國家發展戰略。”林廣海說。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治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實施。新修改《著作權法》真正落地生根,將有賴于各方共同推進,新修改《著作權法》的實施,也將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的創作和發展,進一步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有力地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中國經濟網記者 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