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6日訊 記者從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獲悉,23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同意海南省開展使用保險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的批復》,原則同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報送的《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其嚴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加強政策扶持 進一步支持旅行社發展的通知》,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經營困難,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推動旅行社經營全面恢復和高質量發展。
批復要求,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相關工作目標如期實現;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文化和旅游部報告。
據悉,今年4月份,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實 進一步支持演出企業和旅行社等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豐富文化和旅游保險產品供給。合理創新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交納方式,鼓勵開發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產品,旅行社可持保單向銀行申請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擔保。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減輕旅行社現金流壓力。鼓勵推廣演藝活動取消險、旅行取消險等保險產品。
在今年6月份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加強政策扶持進一步支持旅行社發展的通知》中,也提到“支持旅行社根據自身經營條件,從存款、直接取得銀行擔保、憑保險保單取得銀行擔保方式中靈活選用一種方式交納保證金,試點地區還可直接使用保險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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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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