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1日訊 日前,住房和建設部研究起草了《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續城市特色風貌。
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有些地方出現隨意拆除老建筑、征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提高生活成本,產生新的城市問題。
通知強調,要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堅持量力而行,穩妥推進改造提升。各地要不斷加強實踐總結,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政策,試點探索推進城市更新,加強對各市(縣)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對正在建設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再評估,重新完善城市更新試點工作方案,對涉及推倒重來、大拆大建的要徹底整改。
在保持城市記憶方面,通知提出,不隨意拆除、遷移歷史建筑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隨意閑置。對擬實施城市更新的區域,要開展調查評估,梳理評測既有建筑狀況,明確應保留保護的建筑清單,未開展調查評估、未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專項工作的區域,不應實施城市更新。支持在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和權屬、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條件下,加強老廠房等老建筑改造、修繕和利用。不破壞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樹和有地方特征的現有樹木,不挖山填湖,不隨意改變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隨意改建具有歷史價值的公園,不隨意改老地名,杜絕“貪大、媚洋、求怪”亂象,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堅持低影響的更新建設模式,保持老城區自然山水環境,保護古井、古樹、古橋等歷史遺存,鼓勵采用當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設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的城市建筑,加強城市生態修復,留白增綠,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筑風格等“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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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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