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1日訊 針對當前文娛領域出現的違法違規、失德失范現象,為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樹立文藝新風,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要從加強學習教育、加強示范引領 、加強規范管理、加強道德建設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通知提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學習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學習規章制度,筑牢思想防線。重點教育引導具有社會影響力的演藝人員強化法律意識、提高是非辨別能力,確保文藝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要組織學習相關部委關于治理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等行業規范,教育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不碰“紅線”,不觸“底線”,提升職業操守。
通知強調,創作推廣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優秀文藝作品。要建立健全優秀文藝工作者的遴選推介機制,在選派參加重大活動以及選拔優秀人才等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堅守崇高藝術理想,主動追求真才學、好德行、高品位,爭做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人。
同時,通知明確,規范演職人員商業行為。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規范、從嚴管理演職人員商業活動,特別是要從嚴審批公職演職人員在所屬單位外開展個人商業活動。要加強重大題材創作管理,守好陣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游領域重大活動參與人員的審核工作,決不為違法違規、失德失范人員提供舞臺和平臺。對于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和問題,要果斷采取應急性管控措施。
通知還提出,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制。要把道德評議納入考核體系,將評議結果與業務考核、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掛鉤,時刻督促提醒文藝工作者敬畏紀律規矩、嚴守道德底線,做到德藝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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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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