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0日訊 為適應“十四五”時期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勵地方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進一步調整完善督查激勵措施,對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加強督查激勵。
此次調整根據重點任務完成進度、實施效果等情況,一并統籌推進。一是增加督查激勵措施,二是對部分督查激勵措施進行了優化完善,三是調出部分督查激勵措施。
其中,通知中專門明確,對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勢頭良好、文化和旅游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消費質量水平高的市(地、州、盟),在建設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根據通知要求,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支持開展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優先支持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在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實施中予以傾斜支持。對推動“雙創”政策落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融通創新、扶持“雙創”支撐平臺、構建“雙創”發展生態、打造“雙創”升級版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區域“雙創”示范基地,優先支持創新創業支撐平臺建設,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等方面予以重點傾斜;對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項目,優先推介與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對接。
通知強調,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督查激勵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強化正向激勵促進實干擔當作為狠抓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有效手段,壓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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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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