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7日訊(記者 成琪)近年來,網絡直播新業態迅速興起,在推動行業發展、豐富文化供給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平臺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范等問題多發頻發,導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參與打賞,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帶來很多社會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近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出臺了《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
《意見》要求,網站平臺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網站平臺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發現網站平臺違反上述要求,從嚴從重采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
《意見》還提出,要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號從嚴采取處置措施,并追究相關網站平臺責任。
此外《意見》還要求,網站平臺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產品模式和內容呈現方式,持續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同時,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網站平臺應在本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準對用戶進行排名。網站平臺應在每日22時后,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常規模式開啟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時間。
《意見》明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構建多領域、跨部門協同合作的工作格局,形成統籌有力、協調順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監管合力。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關鍵環節、注意方式方法,構筑強有力的全流程全鏈條未成年人保護體系。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進入文化產業頻道>>>>>
(責任編輯: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