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1日訊(記者 成琪)近日,商務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統計局、港澳辦、銀保監會、證監會、文物局、中醫藥局、外匯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外文局等27部門發布的《關于推進對外文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蓋全國的文化貿易專業服務平臺,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平臺和行業領軍企業,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進一步增強,文化品牌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文化貿易對中華文化走出去的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對文化強國建設的貢獻顯著增強。
《意見》從深化文化領域改革開放、培育文化貿易競爭新優勢、激活創新發展新動能、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拓展合作渠道網絡、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組織保障等幾個方面進行了部署。
《意見》提出深化文化領域審批改革。聚焦推動文化傳媒、網絡游戲、動漫、創意設計等領域發展,開展優化審批流程改革試點,擴大網絡游戲審核試點,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方式。探索設立市場化運作的文物鑒定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博物館展覽、教育和文創開發。發揮國內大市場和豐富文化資源優勢,加強數字文化內容建設,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開發。支持數字藝術、云展覽和沉浸體驗等新型業態發展,積極培育網絡文學、網絡視聽、網絡音樂、網絡表演、網絡游戲、數字電影、數字動漫、數字出版、線上演播、電子競技等領域出口競爭優勢,提升文化價值,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華文化符號。
根據《意見》,鼓勵數字文化平臺國際化發展。引導文化領域平臺類企業規范健康發展,支持平臺企業做大做強,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內容、模式創新。鼓勵平臺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平臺海外影響力,帶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在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文物、藝術品倉儲、展示、交易和文物鑒定等業務。
在政策措施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更多與文化貿易特點相適應的信貸產品、貸款模式,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訂單融資等業務,支持境內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展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貿易企業上市融資,以及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積極支持文化企業參加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國家鼓勵發展的文化產業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免征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