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首次向社會發布了“中國文化消費指數”(2013)。指數課題組首席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江林教授向參會代表詳細介紹了指數的具體情況。
江林教授介紹,本次發布的指數是在歷時四個月、覆蓋全國的文化消費專項調研數據基礎上經過系統計算和分析得出的,調查樣本分布均衡,調查數據具有較強的效度和信度。本次發布的是綜合指數和五個分指數排名前十的省市情況,具體如下:
中國文化消費指數不但描繪了我國各省市的文化消費版圖,還從總體情況、城鄉差異、區域差異、消費結構、消費偏好和影響因素等方面系統勾勒了我國文化消費的現狀。發布會上,江林教授使用調研數據和指數結果對我國居民當前的文化消費現狀進行了分析。
從總體情況來看,當前我國居民文化消費水平整體偏低,近一半受訪者的年文化消費支出低于2000元,文化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低于12%,超過一半的受訪者每天用于文化消費的時間在1到3小時之間。據調研數據測算,我國文化消費潛在規模為47026.1億元,占居民消費總支出30.0%,而當前實際文化消費規模為10388.0億元,僅占居民消費總支出6.6%,存在36638.1億元的文化消費缺口。潛在文化需求未得到有效滿足,我國文化消費存在著巨大的市場空間。
從城鄉差異看,我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文化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差異不大。但我國城鎮居民在消費意愿上略高于農村居民,且由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文化消費水平明顯高于農村居民,約為農村居民的3.41倍,城鎮居民文化消費依然在我國文化消費中占據主導地位。不過值得指出的是,受生活方式的影響,農村居民的文化消費時間占可支配時間的比重和實際文化消費時間數量均略高于城鎮居民。可見,隨著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村居民的文化消費能力不容忽視。
從區域差異看,東部地區居民的文化消費意愿、消費水平均比中部和西部地區居民高。其中,東部地區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費的金額為5197.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為20.6%;中部地區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費的金額為2490.5元,占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比例為13.8%;西部地區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費的金額為2990.8元,占可自由支配收入的比例為16.7%。
從消費結構看,我國居民十大偏好文化產品分別是報紙雜志、游戲、文化器材、電視、設計、電影、圖書、廣播、藝術品收藏和娛樂活動。可以看出,報紙雜志、電視、圖書等傳統文化產品依然是居民主要偏好的文化產品,但游戲、設計、電影等新興文化產品也逐漸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呈現明顯的上升趨勢。
從國內外產品消費偏好看,在電影、動漫、游戲、演藝四類文化產品中,我國居民更喜歡國外電影和動漫產品,且喜歡國外電影和動漫的人數比例比喜歡國內同類產品的高出10%;而國內游戲、演藝產品比國外更受歡迎,特別是演藝產品,喜歡國內演藝產品的人數遠高于喜歡國外同類產品的人數,超出比例接近20%。
“中國文化消費指數”以社會心理學的“消費行為模式理論”、市場營銷學的“營銷刺激與消費者反應”理論、消費者行為學的“消費者購買意愿與消費能力理論”、“消費者滿意度理論”為理論基礎,以專項調查數據為支撐,從文化消費環境、文化消費意愿、文化消費能力、文化消費水平、文化消費滿意度五個方面全面測度我國文化消費水平。指數體系的構建借鑒了國際的成功經驗,結合了我國文化消費的實際情況,突出了全面性和可比性,是目前我國首個反映全國總況和省市情況的文化消費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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