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精細化
文化體制改革不是口號,更不是標簽,必須要有標準,做到“可核查、不可逆”。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既是文化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也是文化體制改革中難度最大的。借鑒其他領域改革的經驗教訓,就專門為轉制確定了具體標準:一是要摘掉事業的帽子,包括注銷事業法人、核銷事業編制;二是要像真正的企業,包括完成工商登記注冊、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企業社會保險。文化體制改革10年,全國注銷事業法人近7000個、核銷事業編制近30萬。在文化體制改革初期,確實曾有人對改革“動真格”產生某種懷疑,甚至有人預測這次改革會“雷聲大雨點小”。看到這兩個數字,大家都認同一個觀點:文化體制改革是真改,絕不是花拳繡腿。個別地方為解決社會保障銜接,采取“留殼”(保留事業法人)或“造殼”(設立新的事業單位),發現后很快被制止。
文化體制改革涉及職工的切身利益,在操作上特別需要精細化,切不可概念化,更不能“拍腦袋”。文化體制改革10年,沒有發生一起嚴重的群體性事件,一條重要經驗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尤其是操作上的精細化。文化體制改革不允許走減員增效之路,倡導通過發展文化產業消化富余人員;不允許一個人下崗,鼓勵通過轉崗實現再就業;不允許買斷工齡,倡導妥善接續社保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要有資金作后盾,來源主要有三個:一是允許在經評估以后的凈資產當中提留一部分,二是在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三是上述兩個來源不足時再由財政補齊。
退休待遇差是文化體制改革中最棘手的問題。2009年,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啟動前,中宣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原新聞出版總署,一起與北京市人力資源社保局商談養老保險移交北京市,最后出臺了專門政策文件。但在改革啟動時,部分出版社社長仍擔憂退休待遇差沒辦法解決。要打消這一顧慮,最好的辦法就是算細帳。經過測算一家出版社五年內退休的16個人,結果大大出乎預料,顛覆了許多人的傳統概念:其中15個人按企業領取的養老金,要比按事業單位領取的退休金要高。北京市企業養老金水平是全國最高的,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妥善解決了退休待遇差,并不意味著全國各地都能效仿。為妥善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在政策上作出制度安排:首先在五年過渡期里加發補貼,事業比企業高出的部分,按“97531”的比例補貼;其次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過去暗補的部分翻明,合理的部分計入繳費工資基數,從源頭上解決退休待遇差;第三是建立企業年金,個人繳一塊、單位補一塊,進行市場化運作。如果上述辦法仍然不能解決退休待遇差,最后采取單位補差,用當期管理費用支付。
改革全面深化需尋求新的突破
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大之前,文化體制改革要基本完成既定的階段性任務,有人卻誤以為文化體制改革劃上了“句號”。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問題上,新一屆黨中央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指向明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又對此做出了全面部署。
改革就像“接力賽”,應當保持連續性。文化體制改革10年,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之路。大膽地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應當是沿著這條道路繼續前行,不能“搖擺”,更不能走“回頭路”。比如新聞單位改革,改革的路徑已經很明確,即黨報黨刊要將其印刷、廣告、發行等經營性部分剝離出來轉制為企業,將所屬的非時政類報刊社整體轉制為企業;電臺電視臺要推動制播分離改革,先把廣播劇、電視劇制作機構轉制為企業,推動非新聞類節目制作逐步實現社會化;重點新聞網站和非時政類報刊社都要整體轉制為企業。這些改革任務,有的已經完成,有的正在推動,有的剛剛破題。新聞單位改革既是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重要內容,不存在要不要改的問題,而是按既定方向何時完成改革的問題。
改革需要戰略、需要規劃,以確定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也需要戰術、需要策略,以確定改革的推進方式方法。在改革的推進方式上,自上而下、以行政推動為主,這是過去10年文化體制改革的主要特點。隨著國有文化單位的分類改革基本完成,特別是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如何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改造,是改革全面深化所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國有文化企業要深化改革,核心是產權改革,這就決定在改革推進方式上,要從過去以行政推動為主轉向以經濟手段為主,國有資產出資人機構要發揮推動作用。國有文化企業要進行產權改革,難點在于出資人制度與主管主辦制度相銜接,基本途徑是推動政資分離、政企分開和管辦分開,使國有文化企業從原來的行政附屬物,轉變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這就決定在改革推進方式上,要從過去的自上而下轉向自下而上,即國有文化企業深化改革,不僅呼喚出資人到位、盡職,而且“倒逼”主管主辦部門徹底轉變職能,從原來的“管腳下”轉變為“管天下”。
改革是尋求共識的過程,共識越多、改革阻力越小,反過來說,當改革被擱置,根子就在思想觀念上。在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思想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三個問題上:一是如何看待市場和陣地的關系。如果把二者統一起來,認識到占領市場就是鞏固和擴大陣地,改革的力度就會加大、步伐就會加快;反之,如果把二者對立起來,把市場視為“異己力量”,改革就會“裹足不前”。二是如何看待資本和導向的關系。如果把二者統一起來,認識到國有資本的控制力決定意識形態的影響力,對非公有資本的引導力影響對導向的把控力,改革的空間就會增大,改革的成效就會明顯;反之,如果把二者對立起來,把資本當成導向不正確的“罪魁禍首”,改革就會“畏手畏腳”。三是如何對待企業和事業單位。如果認為文化企業不好管理,只有文化事業單位才可靠,改革就一定會走“回頭路”,文化體制改革10年的成果就會喪失殆盡。對上述三個問題的認識,不僅制約改革全面深化的進程,而且影響意識形態管理體制的重構。文化體制改革任重道遠。(作者為中宣部改革辦副主任兼任中央文資辦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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