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公仔戲又稱“木偶戲”,是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一個戲曲藝術品種。
元代時海南已出現俗稱為“公仔戲”的手托木頭班,用于表演的公仔(偶像)頭部約40厘米,以木頭雕刻,上半身以藤竹編織肩膀,兩手用木刻成,下半身用袍裙遮掩,而以靴、鞋代腳。為便于操縱,偶身插以木棍或藤條。演出舞臺闊一丈左右,以布幔圍遮,表演者在幕后唱戲,同時操縱偶像在幕前表演。偶像包括生、旦、凈、末、丑及佛祖、女媧、海龍王、圣母、雷公、雷婆、老虎、仙女等二十多種形象,其表演有手勢擺動、拱手作揖、跺腳、拂袖、跪馬、滾翻,眼睛轉動、嘴巴張合、雙手抓拿等十多種程式,可根據劇情的需要靈活運用。公仔戲唱腔來源于兄弟劇種和海南當地的民歌曲調,常用的曲調有中板、高腔、程途、小曲等三十多種,演出劇目則有《吳城之戰》、《羅卜挑經》等五百多種。(來源: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