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藝術品市場發展迅猛,但是,藝術品市場存在的侵權假冒商品泛濫、私下交易盛行、經營行為不規范、市場發展不均衡、法規不健全等問題,嚴重制約了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日前,文化部為規范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發布了《文化部關于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明,文化部將把加強藝術品市場建設、規范藝術品市場交易秩序、執行藝術品市場管理制度、推進藝術品市場立法進程4項工作作為今后一段時間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首先,積極支持畫廊行業發展。畫廊行業是藝術品市場繁榮發展的基礎,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積極培育畫廊行業,充分發揮畫廊作為藝術品市場主體性和基礎性作用。鼓勵畫廊建立以經紀制為主體的經營模式,拓展藝術品授權、藝術品有限復制等新興業務領域,鼓勵藝術博覽會建立以畫廊為參展主體的營銷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畫廊進行藝術品投資和收藏。積極推動改善畫廊發展的政策環境。
其次,切實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禁止藝術品經營單位將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藝術品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后賣出或賣出后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于5個交易日;經批準的文化產權交易所可探索采取非公開發行或其他方式進行藝術品交易,但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本期文化名人訪,將邀請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西沐,就《通知》的有關精神和2011年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等相關問題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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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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