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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銷高價產品、降低食宿標準、將各種需要付費的景點排除在團費之外、強制購物等低價游套路,影響老年人出行體驗和市場良性發展。
一盒免費雞蛋、一款高端保健品、一次低價旅游……近日,記者在某投訴平臺發現,老年游客權益的相關投訴多涉及此類套路。10月下旬,來自湖北的陳大爺花300元,參加了一個河南洛陽3日游的老年旅游團,結果卻被帶到酒店里聽講座。經歷了包治百病、今日抄底大優惠、贈送萬元贈品等宣傳后,老人花4980元買回了名為“高端生物蟲草液”的保健品。
陳大爺的兒子向記者反映,前期旅行社工作人員給老年人送了些米面油等小禮品,誘使他們參加旅游,“這都是幌子,推銷高價產品才是他們的真實目的。”
記者采訪了解到,不少老年人有著與陳大爺相似的遭遇,諸多套路讓老年人的旅行變了味。中國旅游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國內旅游發展年度報告(2022—2023)》顯示,2021年45歲以上的中老年旅游者合計出游11.94億人次,占據了國內旅游客源市場的36.81%。“銀發旅游”市場火熱,如何提高“銀發族”的出游體驗?
600元包游桂林6日卻“踩坑”
“小區里的老姐妹一起聊天,聽說有旅行社推出桂林6日游,只要600元。”聽到這消息,62歲的王阿姨與同小區的徐阿姨動了心,“吃住都有人安排,路線也不用自己操心,還這么劃算,不去的話總覺得虧了。”隨后,二人共同報名參了團。
據王阿姨回憶,旅行社工作人員承諾,600元包含旅行全程的餐飲、住宿、景點門票費用。“價格這么便宜,吃、住條件是不是不好?”工作人員回應稱:“我們有企業贊助,住宿都是星級酒店,吃飯也會帶著大家到大飯店吃。”一番承諾讓王阿姨對這趟旅程充滿期待。
然而,行程剛開始,王阿姨就發覺行程和自己想得大不一樣。旅行團一行乘坐大巴從山東濰坊出發,歷時17個小時到達湖南韶山,又花費7個小時到達廣西桂林,全程近2000公里。“這一路,坐久了太累,想躺會兒又沒地方躺。”
到達桂林后,王阿姨更傻了眼,說好的飯店桌餐變成了簡餐,“頂多讓吃飽,別指望吃好。”王阿姨也向記者反映,本來說好無需額外繳納費用,但在桂林西山景區、陽朔月亮山景區等4個景點,老年人都自掏腰包現場買了門票才進去。
旅程最后一天,導游將團隊一行帶到陽朔某商店內,一邊不耐煩地講解,一邊催促大家買東西。“結果沒有一個人買,大家就僵在那。”“可導游不讓我們走,還說了一些難聽的話。”無奈之下,王阿姨花費3680元購買了幾件銀飾。旅程結束回到家,兒子趙先生看到銀飾和購物憑證后,發現這些銀飾加起來,市價也就五六百元。
不合理低價游的市場基礎
“500元海南雙飛6天5夜游”“800元云南5天4夜游”“750元北京4天3晚游”……記者注意到,如今市面上,不少旅行社以此類低價游的噱頭吸引老年人,并在旅途中降低飲食、住宿標準,或將各種需要付費的景點排除在低價團費之外。
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目前,相當一部分老年群體旅行經驗不夠豐富,對旅行社、導游的依賴性強。這部分老年人二次消費能力又沒那么高,因此,就出現了一個市場潛在陷阱。
“旅行社用低價吸引老年人出游,如果報團費用不足以覆蓋企業成本,特別是旅行商的采購成本,一定會通過讓老年人二次消費,特別是通過購物、餐飲和一些自費的保健項目來覆蓋成本。”戴斌說,這就是不合理低價游存在的市場基礎以及屢禁不止的原因。
事后,趙先生翻看母親的旅游合同才發現,行程中早已悄悄增加了玉器店等購物點,以及一項“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老人當時簡單看了下價格,聽導游夸得天花亂墜,就匆忙在合同上簽了字。”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后續聯系旅行社想要維權,但對方說口頭溝通內容只供參考,行程以實際合同為準。
法律人士認為,老年消費者容易存在缺乏法律意識、輕信口頭協議的情形,或雖簽訂書面合同,但未將商家承諾清楚完整地寫入合同,難以認定商家存在違約行為。多數老年消費者證據留存意識不足,且大部分旅行團在購物宣講時不允許錄音錄像,導致老年消費者陷入被動。
合力提高“銀發族”出游體驗
除了在團體游中“踩坑”,記者在某投訴平臺搜索發現,“銀發游”消費典型問題還有景區宣傳老人免票,但通過區間車等強制服務,變相強迫老人付費;老年門票強制綁定保險等附加產品;旅程中老人因健康等原因退團,但旅行社拒絕退費等。
對此,中山大學旅游學院副院長何莽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以上這些情況偶有發生,但并非只針對老年人,所有消費者都可能面臨景區捆綁銷售、突發意外卻難以退費等情況。對老年群體而言,一些景區確實存在不夠柔性和人性化問題。
“景區應該為老年群體提供更多的保障,繼續在適老化改造上下功夫。”何莽認為,這不僅包括改造硬件設施,還應強調制度、服務上的適老化,多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情況。
何莽還提醒,老年人選擇外出旅游服務時不可盲目追求低價,警惕因貪圖小便宜導致更大的財產損失,家人也應在老人旅游過程中給予更多的理解、關懷和幫助。鼓勵工會、婦聯、社區及一些志愿者團體為有需求的老年群體“組團”,以社會團體身份對接旅行社,對老年旅游產品進行品質把控,降低老年人旅行中被坑被騙的風險。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打擊老年旅游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