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潭與淺灘,萬轉出新安”。源于黃山休寧六股尖的清泉,一路與奔騰在萬山叢中的溪流交匯激蕩,在千回百轉中匯聚成安徽第三大河流——新安江,由此東流至千島湖、富春江,再到錢塘江、杭州灣入海。橫跨皖、浙兩省的新安江流域,山川形勝,人文薈萃,自古便是匯通皖浙、聯通山海的“黃金水道”。新中國成立后,修建新安江水庫創造的“新安江模型”具有廣泛國際影響,對世界水文科學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如今,新安江流域深入開展全國首個跨省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取得豐碩成果,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安江模式”。
大江大河是文明的發祥地,也是生態治理的重點難點。我國獨特的地理氣候環境,決定了水時空分布不均、上下游發展不平衡,常常是越往上游生態系統越脆弱,源頭保護的責任越重大;越往下游發展資源越集中,水環境問題越突出。破解這一難題,必須突破行政區劃壁壘,樹牢生態文明建設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開展協同創新,形成整體合力,發揮好制度的紅利和優勢。
構建生態補償機制是推進流域生態治理的有效途徑。開展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具有標本意義。從流域關系看,新安江是黃山人民的母親河,是安徽省境內僅次于長江、淮河的第三大水系,也是錢塘江正源,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省界斷面多年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島湖年均入庫水量的六成以上。從環境現狀看,通過采取一系列保護措施,現在,新安江山清水秀,總體水質常年達到或優于地表水河流二類標準,是全國水質最好的河流之一,是華東地區的生態安全屏障。從發展水平看,上游生態保護壓力大、經濟發展任務重,下游綜合實力強、環境期待值高,具有我國流域發展的一般特征。從試點類型看,新安江流域開創了我國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的先河。從理論研究看,新安江流域僅涉及皖浙兩省,上下游的邊際清晰、特征鮮明,便于開展實踐創新和實證研究。從實踐價值看,實施新安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有利于扭轉上游“有心無力”、下游“有力無心”的困境,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轍;有利于探索建立上下游“生態共保、資源共享、經濟共贏”的共建共享機制,化解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有利于破解保護與發展的世界級難題。
歷經兩輪6年的試點探索,新安江流域逐步形成以生態補償為核心,以生態環境保護為根本,以綠色發展為路徑,以互利共贏為目標,以體制機制建設為保障的生態文明建設“新安江模式”。
堅定了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價值追求。安徽省明確提出,要建設山水相濟、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態經濟示范區。省委、省政府強化對黃山市生態保護的考核權重,高位推動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試點工作。黃山市堅定“兩山論”價值追求,嚴格環保準入機制,堅決不上污染項目,走出生態、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的發展路徑,優越生態已經成為最大財富、最大優勢、最大品牌,綠色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發展態勢長期看好。
構建了多方認可、日臻完善的試點機制。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是一個充分“交換、比較、反復”的過程,而上下游主體在流域治理中存在成本和效益相互轉移的問題,如果下游有“搭便車”心理,勢必影響上游開展保護的積極性,從而進入“博弈”困境。新安江試點充分調動了各個方面的主動性積極性,使整個流域系統達到了目前制度設計的理想狀態。
推開了著眼當前、影響長遠的創新舉措。新安江流域干流長、流域廣、涉及人口多,在推進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業點源污染防治、城鄉垃圾污水治理、河道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中,黃山各地攜手同心、大膽創新,推出了許多新舉措。比如,建立“垃圾兌換超市”,實行農藥集中配送,開展“黨員巡河日”“黨建+河長制”活動,發展“山泉流水養魚”、推進“旅游+泉水魚”,實現新安江船只排污接口皖浙標準對接、異地免費排放等。這些舉措正發揮著潛移默化之功、潤物無聲之效。
實現了聯防聯控、共建共享的多重效益。堅持上下游定期協商,完善皖浙兩省聯合監測、汛期聯合打撈、聯合執法、應急聯動等橫向聯動工作機制,取得多重效益。從生態效益看,試點以來,新安江總體水質為優并穩定向好,千島湖水質出現拐點,營養狀態指數逐步下降。從經濟效益看,試點加快了城市轉型步伐,促進了綠色產業發展,新安江生態系統單位面積產出價值在國內13個已評估區域中位居第三。從社會效益看,皖浙人民的生態福祉持續提升,“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成為社會共識,“踐行兩山理論、共飲一江清水”成為行動自覺。
形成了點上攻堅、面上展開的生動局面。在推進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試點中,安徽省會同各有關方面緊盯改革目標、緊抓精準落地、緊促跟蹤問效,創造性完成了改革任務。今年累計實現補償2億多元,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美麗安徽建設生機勃發。
展望未來,新安江試點還需要深入回答好如何建立多元化補償機制,實現上下游發展聯動;如何推動經濟生態化和生態經濟化,強化綠色產業支撐;如何在長三角一體化框架下,打造成全國生態補償機制示范區等問題。切實擔當起改革重任,不懈努力,我們定能交上一份更加亮麗的新安江答卷。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虞愛華)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