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關系著國計民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路徑和重點任務,提出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未來,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如何,能源結構調整的方向在哪?請看《經濟日報》記者從新聞發布會現場發回的報道。
1月5日,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近日印發的《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進行了解讀。規劃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
專家表示,這意味著“十三五”時期,能源發展在控制總量的同時,清潔低碳能源的比重將大幅提高,能源發展將以提高能源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
嚴控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
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任務。規劃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全社會用電量達6.8萬億千瓦時到7.8萬億千瓦時左右。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表示:“經過前期充分論證,我們認為這個發展目標符合當前形勢,是基本可行的。”
從能源消耗強度看,按照現有目標可以完成單位GDP能耗降低15%、單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標要求,而且還留有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標;從人均用能情況看,依據規劃,2020年我國人均用能達到3.5噸標煤左右,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進一步縮小;從人均用電量看,2020年人均用電達到5000千瓦時,接近歐洲大多數國家水平,也符合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后期的發展階段。
規劃明確,煤炭消費比重要從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這個變化幅度還是很大的,也是可行性的。”何勇健表示,一是在大氣污染防治大背景下,各界對能源清潔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國采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煤改氣、煤改電等多項政策,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費提供了政策環境。二是從整個能源消費結構調整的趨勢來看,不同能源消費比重此消彼長。到2020年,我國能源消費增量大概是6億噸標煤。為實現15%的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億噸標煤,加之天然氣消費10%的目標,清潔能源消費增量占能源消費總增量的70%以上,煤炭增長空間大概僅有1億噸標煤左右。
清潔能源成能源增量主體
規劃提出,“十三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規劃相關指標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約占能源消費總增量的68%以上。可以說,清潔低碳能源將是“十三五”時期能源供應增量的主體。
“實現規劃確定的結構調整目標,既有現實基礎,又有一定的難度和挑戰,要突出從3個方面抓落實。”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說,一是繼續推進非化石能源規模化發展。做好規模、布局、通道和市場的銜接,規劃建設一批水電、核電重大項目,穩步發展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創新體制機制,降低天然氣利用成本,在民用、工業和交通領域積極推進以氣代煤、以氣代油。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注重能源結構調整的同時,能源發展布局調整也是重中之重。根據新形勢的變化,規劃對“十三五”期間的重大能源項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統籌安排:將風電、光伏布局向東中部轉移,新增風電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8%,新增太陽能裝機中,中東部地區約占56%,并以分布式開發、就地消納為主。
提高能源系統效率是重點
“以往五年規劃都是在能源長期供應緊張的形勢下來安排設計的,主基調就是擴能保供,保障能源需求。”何勇健表示,新形勢下保供已經不是我國能源發展的重點和主要矛盾了,而是如何提高能源發展的質量和效益,規劃重點從保供應轉到了增效益,這是與以往最大的不同。
規劃提出4個方面的對策措施:一是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堅決把國務院確定的煤炭去產能的部署落實到位。二是加快補上能源發展的短板。增強電力系統調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天然氣調峰電站建設,同時,加大既有的熱電聯產機組、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力度。三是深入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十三五”時期要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四是嚴格控制新投產煤電規模,力爭將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
此外,規劃還強調,要加快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和產業模式創新,進一步增強能源產業的發展活力。在技術創新方面,規劃要求加快推進關鍵領域的技術裝備研發和示范。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規劃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出要推動電網、油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接入,有序放開油氣勘探開發等競爭性業務。在產業模式創新方面,規劃提出要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綜合能源服務等先進市場理念和模式,推動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王軼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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