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我們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中央關于司法體制改革各項部署的落實,全國檢察機關司法改革向深層次邁進。
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緊扣“選人、授權、明責”三個環節,全面推開檢察官員額制改革。通過嚴格考試和審查,已遴選出71476名員額制檢察官。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原則,制定檢察官權力清單,檢察官在授權范圍內獨立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逐級遴選制度。與中央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職業保障改革,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職,增強職業尊榮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個省區市檢察機關開展內設機構改革,優化精簡內設機構,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一線辦案人員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13個省區市檢察機關試點以來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關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4562件。相關行政機關已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3206件,相關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28件,合計占70.9%。對仍不履行職責、公益繼續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47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12.8萬公頃;督促1443家違法企業進行整改,索賠治理環境、恢復生態等費用2億元;督促收回欠繳的國有土地出讓金54億元。
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與各政法機關共同出臺改革意見。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準逮捕132081人、不起訴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不批準逮捕560人、不起訴169人,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認真聽取辯護律師提出的無罪或罪輕等意見,依法審查核實處理;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監督有關機關糾正946件。對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公訴案件逐案剖析通報。強化刑事審判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185件。
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組織沈陽、青島、鄭州、西安等18個城市217個檢察院開展試點,對輕微刑事案件加快辦案進度,并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起訴周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會同司法部制定選任管理辦法,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新選任人民監督員15903名。制定監督工作規定,確保應接受監督的11類案件一律進入監督程序,參加監督評議的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選產生。改革以來,人民監督員已監督案件5474件。
強化司法公開,深化便民利民。四級檢察機關3662個檢察院全面運行電子卷宗系統,方便律師查詢和復制,提供服務15.3萬件次。全面應用案件信息公開網,已發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萬余條、法律文書158萬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萬余條。新建案件信息公開微信平臺,主動向當事人及律師推送案件進展情況,實現從單向宣告向雙向互動轉變。推進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個一律公開”。運用四級檢察機關全聯通的遠程視頻系統,上下級檢察院共同接訪11071次,開辟群眾來訪“直通車”。規范推進派出檢察室建設,打造百姓“家門口的檢察院”。全面推進統一規范的檢察服務大廳建設,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四級檢察機關實現新聞發言人全覆蓋和“兩微一端”全覆蓋。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