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當前,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如何在保持可爭取的增長速度的同時,把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挑戰轉換為新的發展機遇,這些事情比簡單地提高速度難度更大,更需要有所作為。轉入高質量發展軌道,需要重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地方競爭機制,推進與高質量發展配套的重點改革,加快營造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體制政策環境,真正做實做優中國經濟。
話題之一
推動高質量發展重在提高穩定性和持續性
中速增長平臺初步確立,轉入大L型加小W型的運行軌道
不人為推高增長速度,要做實做優中國經濟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201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經濟發展也進入了新時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可以說,推動高質量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那么,中國經濟如何轉入高質量發展軌道,又該如何推動高質量發展?這是我們需要深入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
分析發展階段轉換,可先觀察宏觀走勢。從2016年開始,我們提出中國經濟已經接近底部或開始觸底,逐步進入中速增長平臺。從2017年的情況看,這個判斷得到確認,中速增長平臺初步確立。
從中國經濟活動實時在線分析預測系統看,2016年下半年開始的這一輪回升,終端需求仍在下降,存貨回升是需求側走強的重要動因。但是存貨在2017年二季度達到高點后回落,PPI也跟著回落,利潤本來也應隨之回落,但受到環保督察等因素影響,有些生產能力退出,利潤依然保持高位,但一段時間后還將回落。從供給側看,生產性投資依然下行,產出增加主要是產能利用率提高。這種狀況決定了這一輪回升不會持續很長時間,更不會出現有些人所期待的大幅反轉,甚至回到7%或者更高的水平。
2018年上半年,終端需求可能會有一個季節性回升。終端需求中,房地產投資在扣除價格因素后,已經處在負增長狀態,未來可能會在零增長附近徘徊。基礎設施投資是一個大的不確定因素,目前這部分投資在終端需求中是最大的,如果防控風險、治理地方債等力度加大,基建投資的增速可能下降,這樣中速增長平臺將可能會有所下移。此外,存貨、出口可能將出現低點,但是否以及如何回升有一定不確定性。生產性投資已處低位,有可能逐步回升,成為經濟增長中的積極力量,但也不能期待像以往高速增長期那樣大幅回升,按照國際經驗,大體上也就5%左右的增速。總體看,存貨、出口和生產性投資逐步進入回升期,有可能對基建投資減速形成對沖,這樣,中速增長平臺還是能穩得住的。宏觀經濟可能逐步進入大L型加小W型的運行軌道。
黨的十九大以后,社會上又出現了大干快上的期待。大干快上倒沒錯,關鍵是干什么、上什么。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階段已經過去了,不能認為只有把速度推高了才叫有所作為,才有成就感。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等等。如何在保持可爭取的增長速度的同時,把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挑戰轉換為新的發展機遇,這些事情比簡單地提高速度難度更大,更需要有所作為,做成了也會有更大的成就感。
因此,當前最重要的是做實做優而非人為做高中國經濟。具體來說,就是要降風險、擠泡沫、增動能、穩效益,提高增長穩定性和可持續性。降風險主要是降低地方債務風險和其他方面的財政金融風險;擠泡沫主要包括擠出一線城市房地產泡沫和大宗商品泡沫等;增動能主要是增加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動能;穩效益主要是爭取企業盈利在行業間形成較為平衡和穩定的分布,這樣就可以為企業降杠桿提供有利條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論從短期防風險,還是中長期增動能來看,不人為推高增長速度,把發展基礎做得實一些,都是必要和積極的。實現2020年兩個翻番目標,今后三年每年增長6.3%左右就夠了。此后,中速增長平臺的重心可能調整到5%至6%之間,或者是5%左右。這個速度實際上也是不低的。講速度要有參照系,要和增長階段掛鉤。在以往的高速增長階段,7%就算是低速度,而到了中速增長階段,5%也可稱之為高速度。這點是尤為需要引起關注的。
話題之二
重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地方競爭機制
解決好對經濟發展目標認識問題
創新完善提升地方競爭的內容
允許地方有“自選動作”空間
實現高質量發展,首先有一個意愿問題,就是“想不想”;同時還有一個能力問題,就是“會不會”。過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長,一個很重要的秘訣就是地方競爭機制。大家動腦筋、想辦法,在比較和競爭中招商引資、培育環境、搞基礎設施建設等等。這些辦法、竅門、模式不是事先計劃好的,不是坐在辦公室里想出來的,而是在第一線通過試錯糾錯形成并完善發展的,管用的就堅持下來了,并得到推廣,不管用就被淘汰了。可以說,地方競爭機制是我們的一個重要制度優勢。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這套機制仍然是有效的,不能丟掉,而且要創新、完善和提升。
重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地方競爭機制,首先要解決好對經濟發展目標的認識問題。GDP掛帥不能再搞了,但用什么樣的新指標,需要深入研究。201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績效評價、政績考核”,就為此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其中,有兩個辦法可以考慮:一個辦法是找一個新的主要指標,如就業指標;另一個辦法是找若干個反映高質量發展的指標,如就業創業、質量效益、風險防控、穩定性、可持續性等方面的指標,形成一個指標體系或綜合系數。
其次,要創新完善提升地方競爭的內容。與高速增長期相比,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地方競爭內容將會有很大改變和提升,將包括,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營商發展環境的競爭;培育創新環境、聚集創新資源、成為區域創新中心和創新性城市的競爭;吸引中高級生產要素、形成合理分工結構的競爭;“讓人們生活更美好”的城市發展模式競爭;以人民為中心,創造性、包容性、穩定性內在一致的社會治理方式競爭,等等。
總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后,大都市圈、創新中心、新興產業基地等機遇都會出來,最終落到哪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方競爭。在大方向明確的前提下,應當允許地方有較大的“自選動作”空間,允許有個性、有差別的發展,允許試錯糾錯,在競爭中發現和推廣好的做法、模式和政策,以此更好地推動高質量發展。
話題之三
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實現高質量發展
加快打破行政性壟斷
結合推進減稅與稅改
不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
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加快知識密集型服務業開放
國際經驗表明,經濟落后國家在工業化較早階段實現高速增長相對容易,而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的過渡中,發展的難度明顯增大。如果說在高速增長階段數量規模擴張容易見效,短期內就能大變樣,而到了高質量發展階段,就需要花費相當長的時間才能使提高質量效益見成效、上臺階。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將會遇到以往高速增長階段未曾遇到的挑戰,要面對并解決許多新矛盾、新問題,在這一過程中,進一步推進與高質量發展配套的重點改革,加快營造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體制政策環境,乃題中應有之義。
第一,加快打破行政性壟斷,著力降低土地、能源、通信、物流、融資五大基礎性成本。根據研究,這五大基礎性成本中國大概比美國等發達國家高出一到兩倍。中國人均收入遠低于美國等發達國家,但我們的這些基礎性成本如此之高,令人困惑和深思。分析起來,成本居高不下,除了資源稟賦外,主要還是相關領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行政性壟斷、競爭不足、效率不高等問題。這些成本居高不下,不僅直接影響到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業發展,還影響到民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必須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所提出的,打破行政性壟斷,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市場監管體制。這對于發展實體經濟、提高國民經濟效率至關重要。
第二,結合推進減稅與稅改。中國企業的名義稅率在國際上看并不算很高,但各種非稅負擔較重,稅費綜合水平較高。我國稅制改革的方向,應以間接稅為主逐步轉向直接稅為主。減稅要與稅改結合起來,才能有效推進。
第三,不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這是國資國企改革思路的重要調整。在這一過程中,要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圍繞服務國家戰略,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產業鏈價值鏈的中高端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努力提高國有資本質量效率。
第四,加快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兩件事情是內在統一的。這些戰略的實施,必須加快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真正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已經提出的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讓人員、資金、土地等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進行市場化配置,從而真正保護和擴大農民利益,擴大最具潛力的中等收入群體。
第五,加快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我們差距較大的一個部分是服務業,特別是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包括研發、金融、咨詢、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醫療、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服務業。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它的技術是軟技術,知識是不可編碼的知識、體驗性的知識。吸收這類技術、知識、經驗,與過去工業領域引進技術有很大不同,一定要深度開放和合作。同時還要以對外開放倒逼對內開放、改革和競爭,以此促進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成為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動能。(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主講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劉世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