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金融業改革不斷推進,民營資本逐漸進入銀行業,這有助于豐富銀行股權結構并增強市場活力,但也帶來了某些隱憂。亞洲開發銀行此前的一項研究表明,民營資本涌入銀行業帶來的最突出問題便是股東關聯貸款。在入股動機方面,部分民營資本并不滿足于僅停留在財務投資及獲取利潤分紅層面,而是希望謀取對商業銀行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進而為自身企業的擴張提供足夠的信用支持。
雖然監管部門對入股銀行的比例及入股銀行的數量均有著嚴格的規定,但部分民營股東總在設法通過隱蔽的資本運作手段來達到逃避監管的目的。比如,當年德隆系曾通過迂回方式控制過數家城商行。近年來,銀行股權異動事件頻發的背后亦不乏某些資本派系的身影,某些社會資本通過違規的資本運作及股權安排等方式獲取銀行某種程度的控制權,進而濫用股東權力導致銀行利益受損。這都表明,當前銀行股權管理仍存短板。
對于股東實施“三位一體”的穿透式監管,是《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的一個重要內容。“三位一體”穿透式監管框架從三個層面對股東、商業銀行和監管部門實行整合。從股東層面看,《辦法》要求主要股東厘清與其他股東的關系、明確股權結構,并逐層說明直至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從商業銀行層面看,《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對股東資質的審核,做好股東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和最終受益人等。從監管層面看,《辦法》要求將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計算。與以往監管實踐中較為模糊的股東持股比例不同,《辦法》對股東、關聯方和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都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更強。另外,《辦法》還對投資人入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將以往的“一參一控”改為“兩參或一控”。這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其資源投向集中,更好地支持商業銀行的長期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實踐中由于監管穿透難度較大,以及缺乏必要的執法權等原因,無論是“一參一控”還是“兩參或一控”的要求,均已在事實上被某種程度地突破,形成了一定的潛在風險。對此,中國銀監會主席郭樹清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少數不法分子通過復雜架構,虛假出資,循環注資,違規構建龐大的金融集團,已經成為深化金融改革和維護銀行體系安全的嚴重障礙”。有理由相信,在《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后,針對上述存量風險的處置,將成為強化股東監管的重要內容,超過“兩參或一控”范圍的投資應當會得到有序處置。(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剛)
(責任編輯: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