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費、創新引領、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2017年,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呈迅猛發展態勢,在很多領域展現出廣闊的應用前景。下一階段,應有的放矢,加快推動高新技術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發展,使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更好為我國傳統產業轉型和實體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能、釋放新的活力。
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既是黨的十九大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指出的方向,也是振興實體經濟的重要途徑。當前,在農業、制造業等領域,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已經展現出十分廣闊的應用前景。
以農業為例。目前,我國農業已經從分散經營逐步邁向合作發展、規模經營的新階段,這就需要對傳統農業服務體系進行徹底地改革和調整,更好適應這一階段性變化。在此過程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對增強農業競爭力、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解決農業發展中深層次問題,以及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義。通過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滲入農產品需求分析、農業生產過程、農產品營銷,打造農業發展新商業模式和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將成為推動農業轉型升級的一個重要方向。
再看制造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可以多維度提升制造業的效能。在市場銷售環節,新技術能更好幫助企業了解市場需求,制造出更加符合客戶需要的產品,為客戶創造更大價值;在生產研發制造環節,一系列新技術有利于大幅度提升研發效率和生產管理效率,不但能在生產制造過程中更好節能降耗、提升管理績效,而且將對企業進行生產流程再造,提高生產線的靈活度與適應能力;在物流環節,新技術能加快產品的流通速度,讓產品更快地傳遞到客戶手中;在生產服務環節,新技術能更好實現生產服務智能化,是生產服務體系升級的一個重要方向。
雖然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在實體經濟各領域的應用較為廣泛,推進速度也比較快,但如何推動這些新技術與實體經濟進一步融合發展,仍是一個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對此,應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扭轉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發展“兩層皮”現象,切實促進兩者深度融合。
一是不斷加大推廣力度。從調查數據看,我國有近半數企業在互聯網采購、營銷等方面沒有相關舉措,而且很多企業對于互聯網的認知還主要局限在營銷領域,對于大數據、人工智能在生產領域的應用缺乏足夠的認知。從企業現有的基礎設施看,大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數據收集設備,也沒有相應的互聯網人才,對于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深度應用缺乏信心。對此,應切實加大宣傳推廣力度,讓企業認識到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在企業的研發設計、制造、物流等環節具有廣闊的應用空間,使企業擁有應用新技術的動力。
二是在國家層面設立整合推進機構。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應用非常廣泛,其技術研發、實際應用等諸多方面涉及多個主管部門,缺乏一個統籌推進高新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的機構,容易使這些新技術在應用過程中碎片化,各個行業或環節之間的數據亦缺乏共享機制。對此,應設立一個整合推進機構,統管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為這些技術發揮更大作用創造良好條件。
三是鼓勵商業模式創新。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融入實體經濟,不但會帶來各種各樣的技術創新,也會引發各種業態的創新與商業模式的創新。這些新業態與新模式,將對傳統的監管模式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應及時對這些新業態、新模式出臺激勵政策,采用包容創新的監管原則。
四是積極利用互聯網打造技術共享平臺。技術共享是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應用到實體經濟過程中產生的一個重要內容。在這方面,我國已有一些原則性的政策規定,但也要看到,部分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成效并不明顯。面向未來,應切實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優勢,鼓勵設備共享、創新創業基礎條件共享、人力資源共享等,形成以互聯網平臺為基礎的技術共享平臺。
五是打造國家大數據中心。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在生產生活各個方面的廣泛應用,已產生了大量數據。當前,我國在這些數據的所有權歸屬、使用規范、責任追究等諸多方面,缺乏適應當下技術發展態勢的政策,企業之間也缺乏良好的數據分享機制,這導致了當前大數據行業出現很多亂象。對此,應加強頂層設計,有必要在國家層面建立一個大數據中心,實現數據共享,以便更好地對數據進行研發利用。
六是進一步擴展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應用相關的公共服務范圍。在數字經濟時代,應更多將DT(數據技術)、IT(通信技術)、AI(人工智能)作為一種公共服務,有的放矢地加快建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型企業依托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術優勢、市場優勢、資金優勢等,已建立了遠超中小企業的競爭優勢。而且隨著時間推移,這種競爭優勢還會擴大。縮小中小企業在數據擁有、使用、利用、分析等方面與大型企業的差距,是鼓勵中小企業發展數字經濟的一個有效措施。可考慮在國家層面成立服務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應用相關的中小企業的部門,針對數字經濟創新創業的特點,提供更具價值與意義的支持。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購買數字經濟所必需的基礎軟件、云計算服務、3D打印、數據開發平臺等支撐手段,以免費或優惠的價格提供給數字經濟領域的中小企業(機構)使用。(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互聯網經濟研究室主任 李勇堅)
(責任編輯: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