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5日電 題:網紅是如何“制造”出來的,記者暗訪經紀公司揭開灰色面紗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吳光于 張海磊
為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的規范和引導,國家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近來陸續出臺相關規定。但是,面對龐大的網絡直播市場,仍有一些人想方設法“打擦邊球”,鉆監管空子。“中國網事”記者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對此進行了暗訪。
“高薪”誘惑 宣傳注水
“工作時間自由,地點自由,收入高。”“放學別走,來直播!”記者在成都多所高校特別是藝術院校周邊看到,大量網絡主播經紀公司的廣告吸引了不少懷揣網紅夢的年輕人。
“找好經紀公司或公會是成為網紅的關鍵。新人短時間內很難攢到人氣,也很難應對‘黑粉’開掛攻擊。”一名四川師范大學的大四學生告訴記者。
作為網絡主播與直播平臺的中間機構,經紀公司通過簽約、包裝、推廣,從主播在直播平臺獲得的禮物中抽成,從而達到盈利目的。
直播平臺上的禮物均通過虛擬貨幣購買,以“酷狗”平臺為例,“玫瑰”售價5星幣,“愛的旅行”售價13.14萬星幣,1星幣折合人民幣1分錢。
近日,記者以應聘者身份來到成都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面試。簽約合同顯示,主播每月需保證90小時的直播時間,當每月完成價值5萬元的禮物業績時,能獲得8000元底薪和65%的禮物提成。當禮物業績為1000元到1500元時,底薪則為1000元,禮物提成為30%。
類似這樣的“高薪”誘惑讓許多學生躍躍欲試,但事實上,真正能拿到高收入的寥寥無幾。
就讀于成都某高校藝術學院的主播小徐2016年入行,是第一批與荔枝FM直接簽約的主播,現在有3萬多粉絲。小徐說自己收入并不穩定,每月需完成10萬“荔枝”(價值1萬元)的任務,否則拿不到底薪。
想要“紅”先整容
“不整容的話8000元保底,整容的話1萬元保底。”2017年8月15日,成都女子小西來到成都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應聘網絡主播時,被如此告知。
公司稱整容是一筆前期投入,有保底工資作為保障很快就能掙回來。在公司的介紹下,她和另外幾名主播一起來到成都美黎美醫療美容,進行雙眼皮和開外眼角手術,外加打兩次溶脂針和十次美白針。
“費用總共7萬多元,我錢不夠,美容顧問就讓我貸款。”當天,小西從“易美健”和“美人黛”兩個網貸平臺貸了5萬多元,利息近2萬元。
手術康復后,小西開始了她的網絡主播生涯。她每天在公司提供的直播間里直播4個小時,一個月過去,粉絲只有30多個。“一個經紀人管著十幾個主播,其實就是放養,一個星期看你沒什么人氣,就不理你了。”她說。
3個月后,她總共拿到4400元,去找公司理論要保底工資時,公司稱還有一份補充協議,需要完成業績才有保底。
隨后,她要求整容機構退還沒有做的項目費用,起初遭到拒絕,經她多次哭訴請求,才退了一部分。小西透露,與她有類似遭遇的還有多人,年齡最小的18歲,最高的貸到11萬元。
記者暗訪時發現,幾乎所有經紀公司都有合作的整容機構。在記者暗訪的其中一家公司,負責人稱與銅雀臺韓國整容美容醫院、華人醫聯整形等有合作,“院長做手術能保證一次過,如果你們自己找整容機構,做完鼻子可能是歪的,要多花錢再次修復。”負責人還稱,如果能介紹主播整容,能給記者10%的提成。
披著“經紀”外衣游走灰色地帶
“其實當主播就是看你怎么樣去‘撩’。”“你跟粉絲建立聯系后,稱呼逐漸變成‘哥哥’‘妹妹’就好了,這只是一個身份的轉變。”暗訪中,經紀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如此傳授“秘訣”。
一位主播表示,一些想快速走紅的主播往往靠討好經紀公司“上位”,其中甚至有不堪的交易;一些新人也通過向網紅支付幾千甚至幾萬元的費用進行“連麥”,讓大V在直播時捎帶自己,增加曝光度。
在記者暗訪的這家公司,當負責人得知記者來自一所藝術院校后,提出讓記者當經紀人,為公司介紹同學。
“你不知道誰有潛力,是個人就可以,最好是女的。先不用管她條件好不好,只考慮人數夠不夠,數量有了再去抓質量。有資源的話,你有多少我要多少。”該負責人說。
當記者繼續詢問時,該負責人表示自己在成都做了11年夜場,還稱夜場都是高端客人,女生只陪唱歌聊天,不會被“占便宜”,如果記者介紹的人多,可以給記者每月保底1萬元至1.5萬元。他還強調,給記者的中介費是不包含“出臺”的,要“出臺”另算。
網絡直播產業仍需進一步加強監管
對于網絡直播產業的亂象,近幾年已引起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陸續出臺了一批規定,亂象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
但四川省公安廳網安總隊監察管理支隊支隊長陳潔指出,國家現有的針對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從業人員的規章制度法律位階較低,處罰力度不大,違法成本低。其次,對網絡直播平臺沒有分類管理辦法,是通用規范解決所有問題,還需有的放矢。
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昕杰指出,網絡直播產業為草根階層創造了成名通道,對網絡市場和社會發展有一定的補充作用,但這一產業在法律規范、行業標準、市場監管、行業自律等方面不成熟,網紅的形成還很大程度依賴于程序化的炒作和無序化的競爭。建議加快網絡直播產業的立法,制定行業標準,對直播平臺、經紀公司的資質和經營活動加強審核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