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0日訊(記者 魏金金 專欄) 《外商投資法》草案于3月8日提交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3月9日,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民建界別小組會議上,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漢民就《外商投資法》草案的起草、出臺背景與現實意義等進行發言。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漢民。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魏金金/攝
為營商環境的改善奠定最堅實的法律基礎
周漢民表示,結合當前國內外形勢,今年提請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意義重大。他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充分體現了全世界對外資相關立法的兩個基本原則,即堅持鼓勵和保護。而且,真正表達了中國的改革開放是自主、自為、自覺的,“在中國改革開放41年的今天,改革開放必須整理行裝再出發。中國的改革沒有止境,中國的開放不能停步”。
2019年,面對世界貿易組織機構改革,作為連續5年的世界貿易第一大國,中國有必要以更大的開放促進國家更全面、更深入地改革,并進一步營造更好的投資環境。周漢民表示,該法將有力推動“活躍有序的經濟環境、兼收并蓄的文化環境、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以及健全完善的法治環境”。
推動民企走向地位平等,機會平等,待遇平等
那么,當前制定這樣一部外商投資法,對于民資民企又將產生哪些影響?
周漢民認為,今后外商投資法將對民企發展同樣產生非常積極的作用。根據外商投資法草案中關于內外資統一與一律平等的法律精神,民企在從事相關商業活動的時候,同樣可以秉照相關法律規定。與此同時這部法也將進一步推動構建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這部立法也將有助于‘消除各種隱性壁壘,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推動民企‘地位平等,機會平等,待遇平等’。”周漢民說。
希望盡快出臺實施細則
“中國地域廣闊,民族眾多,習俗多樣,在制定相關立法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考慮到國家安全,政治穩定與公共利益,也要尤其考慮到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周漢民對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針對《外商投資法》草案第六條:“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活動的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周漢民建議調整為“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周漢民進一步表示,希望一方面國務院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實施細則,與此同時,地方政府也要制定相關的基本舉措,從而使得這部法律得以更好得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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