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令第3號,以下簡稱《規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聞發言人就《規定》的發布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規定》出臺的背景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社會都要了解少年兒童、尊重少年兒童、關心少年兒童、服務少年兒童,為少年兒童提供良好社會環境。未成年人節目一直是廣播電視管理的重點,總局多次發文對此類節目予以規范。但近年來,部分未成年人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中,出現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裝“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調侃、侵犯隱私權等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其中個別節目有“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回應社會關切,有必要針對當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部門規章,將未成年人節目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引導、規范節目創作、制作和傳播,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問:納入《規定》管理范圍的未成人節目有哪些?
答:《規定》落實“網上網下統一標準”的要求,規范調整的未成年人節目包括未成年人作為主要參與者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接收對象的廣播電視節目和網絡視聽節目。未構成《規定》所稱未成年人節目,但節目中含有未成年人形象、信息等內容,有關內容規范和法律責任參照《規定》執行。
問:《規定》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新形勢下宣傳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務,圍繞引導、規范未成年人節目創作、制作和傳播設定了以下主要制度措施:一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等重要論述,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二是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支持、鼓勵優秀節目制作、傳播,禁止違法節目內容,著重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未成年人節目制作和傳播的引領作用。三是全方位加強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強調未成年人節目制作和播出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明確節目制作單位對參與制作的未成年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并就未成年人心理保護提出明確要求。四是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節目質量。強化創新監管手段方面的制度設計,通過提升管理水平促進未成年人節目質量,鼓勵推出更多符合未成年人成長規律,更受未成年人喜愛的精品力作。
問:《規定》如何體現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答:《規定》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為重點,通過多條款規定予以落實。如第三條和第四條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為制作、傳播和管理未成年人節目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第八條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納入支持和鼓勵的未成年人節目內容范疇。第九條和第十條將保護未成年人作為基本立場和出發點,規定了未成年人節目的禁止內容和類型。第十二條規定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節目制作,應當事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制作過程中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充足的學習、休息時間。第十三條特別強調了保護未成年人及其親屬的隱私信息,規定確需報道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當事人相關信息,含有相關信息的畫面和聲音應當采取技術處理,達到不可辨識的標準。第十五條規定未成年人節目應當嚴格控制設置競賽排名,不得詢問未成年人失敗退出的感受。情感故事類、矛盾調解類等節目應當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情感,不得就家庭矛盾糾紛采訪未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參與節目錄制和現場調解;未成年人節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未成年人進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測試,放大不良現象和非理性情緒。
問:《規定》對未成年人節目提出了哪些管理措施和要求?
答:《規定》注重通過多種管理手段,推動未成年人節目堅持正確導向,提高節目質量。一是對節目制作、傳播中應遵守的規范予以細化。如服飾表演、話題環節設置規范、主持人和嘉賓言行規范、語言文字使用規范、播出時長和節目比例規范等。二是大力支持和鼓勵原創節目。明確要求未成年人節目應當堅持創新發展,增強原創能力;將創新作為表彰獎勵未成年人節目制作傳播主體和個人的重要依據。三是創新方式方法。《規定》第十九條要求建立未成年人網絡專區,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分別規定設立法定監護人同意制度、未成年人保護專員制度、休息提示制度、通知刪除制度、公眾監督舉報制度、未成年人節目評估委員會制度、社會評價制度、年度報告制度等,形成對未成年人節目的立體化、多層次、全方位監管格局。四是強調社會共治,加強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加大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同時強化節目制作、傳播機構內部管理義務和主體責任,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自律。
問:違規機構和相關人員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對于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給予警告、罰款或者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給予更為嚴格的行政處罰。對于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向被處罰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有權處理單位通報情況,提出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的處分、處理建議,并可函詢后續處分、處理結果。
問: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將如何落實監管職責?
答:《規定》要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通過監聽監看、聯合懲戒、受理投訴舉報等方式,切實承擔起監督管理職責。如《規定》第二十九條要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節目監聽監看制度,綜合運用監聽監看和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節目的管理。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要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未成年人節目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通過“黑名單”和聯合懲戒方式,加強對機構和人員的監管力度。第三十二條要求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應當設立未成年人節目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接到舉報后,應當記錄并及時處理。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