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記者陳煒偉)記者13日從國家統計局了解到,我國將于2020年初正式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統一核算各地區2019年地區生產總值。
據了解,自1985年我國建立核算制度以來,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和地區生產總值采取分級核算制度,即國家統計局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各省區市統計局核算本地區生產總值。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后,國家統計局將領導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組織各省區市統計局制定地區生產總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規范統一核算工作流程,進行統一核算,核算結果統一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介紹,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大統計改革任務。按照要求,國家統計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方案設計、積極開展試點試算,目前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
寧吉喆還表示,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是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高政府統計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更好發揮統計監督職能、為宏觀決策提供更加堅實數據支撐的內在需要,對于客觀反映國家和各地區經濟規模、結構和速度,正確研判宏觀經濟形勢及發展變化規律,推動科學制定宏觀經濟政策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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