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了最新的《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技術規定》),此次修訂以“讓城市更宜居、讓生活更美好”為導向,聚焦城市安全、生活品質、城市活力、人口發展等新變化、新特點,將現行《技術規定》的6章節247條內容擴充、優化至10章節347條。新增“城市設計”“歷史文化保護”“綜合防災減災”以及“城市更新”章節,并對其他條文進行優化、補充。
新版《技術規定》提出新建住宅用地建筑高度應小于80米,容積率不超過2.5,進一步限制“高容積率、高強度”的開發模式,為鄭州市民營造更為舒適、宜居、生態的居住環境;
新增對陽臺進行立體綠化住宅的設置要求,將住宅層高下限升至3米;
提出放寬生活性街道的居住項目臨路商業設置要求,重拾城市街道活力與煙火氣息;
將住宅機動車充電設施同步配建比例由原有的10%上調至30%,全面支持新能源汽車的普及。
此次《技術規定》修訂特意增加了“城市設計”章節。在“慢行活力街道”條款中,《技術規定》提出要在軌道站點1千米范圍內,選擇不少于一條生活設施集聚、林蔭綠化條件較好的街道,形成主城區96條慢行活力街道體系。提出新規劃公園綠地、社區服務、休閑商業等設施優先沿該街道布局,在街道空間增加景觀小品、休憩設施、街頭游園,方便鄰里交往、豐富生活場景。此外,《技術規定》也新增了配備“社區食堂”“文化活動室”“托管所”等公共設施、新建住宅要配建“訪客車位”等要求,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水平。
(總臺記者 王濤 張芷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