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東京警視廳特別搜查隊逮捕了3名臺灣籍男子,3人涉嫌在東京都新宿區銀行網點的ATM機使用含有中國銀行客戶信息的假銀聯卡,非法提取現金32億日元,約合2億元人民幣。臺灣電信詐騙嫌犯又上了境外新聞。
這絕非孤例。臺灣電信詐騙犯近幾年在東南亞、中東、非洲、歐洲等國家陸續落網,大有“騙子走天涯”之勢。現在,臺灣電信詐騙犯又現卷土回臺的跡象。注意!騙子出沒,海峽兩岸良善之人都要警惕。
鎖定大陸
今年3月,臺灣警方在臺南一座高級住宅破獲一個詐騙培訓班,內設電信機房,學員邊學邊實習,專門針對大陸實行詐騙,已得手45萬元人民幣。舉辦培訓班的是36歲的“趙老師”,他交代,他圖謀詐騙大陸群眾已久,2015年專程到日本“拜師學藝”,2016年回到臺灣招募親朋好友傳授詐術,組成詐騙集團。今年年初,他租住高檔住宅開始實施詐騙,從2月到3月僅1個月就詐騙大陸群眾近百人。
這個詐騙集團的詐術是,先撥通網絡錄音電話,聲稱“郵件尚未領取,查詢請回撥”,待有人回撥,就開始實行詐騙。第一步是假冒郵政局人員說對方的個人資料外泄遭辦信用卡;第二步是假裝轉接給“天津公安局工作人員”制作報案筆錄,詢問賬戶余額、是否使用支付寶;第三步是假裝轉接“金融監管局”,謊稱需要轉移賬戶資金接受調查,讓受騙者轉賬或以支付寶付款。
臺灣詐騙犯橫行多年,2006年是臺灣詐騙犯罪的高峰期。當詐術屢屢被揭穿之后,詐騙犯開始外移,將目標鎖定經濟迅速起飛、金融消費激增的大陸地區,甚至為了躲避大陸地區的打擊,將詐騙窩點設在東南亞、中東、非洲等國家。當地警方協助中國警方破獲詐騙案件的新聞也屢屢成為當地新聞,臺灣騙子境外有名,臺灣也落了個“詐騙之島”的綽號。
法律輕縱
臺灣騙子為何生生不息?在大陸,詐騙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而臺灣沒有詐騙罪,只有“刑法”中的“欺詐”法條適用,最高刑期才5年,且不適用于境外犯罪。也就是說只要在境外詐騙,回到臺灣就沒事了,沒有任何法條管得著。這也就是為何大陸警方辛辛苦苦跨境辦案,抓住臺灣籍嫌犯后,被臺灣當局軟磨硬泡要回去,卻宣判無罪放回家,或只是罰點款了事的法律背景。
臺灣流行過的騙術包括算命、宗教、養殖、收藏等。現在當道的是網絡、電信詐騙,最常見的是假冒銀行網站、購物平臺、謊稱“付款操作有誤”等,如果您接到“賣家”電話,說發現您付款錯誤,請您到ATM機上改正等,此時一定要小心,如果按照對方的提示操作,很可能落入騙局。
臺灣法律輕縱詐騙犯,連臺灣人自己都看不過去。臺灣曾有高官直言,大陸一出手打擊,臺灣的詐騙案就下降;臺灣警界“大姐大”、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今年2月在臺灣媒體發表一篇文章《臺灣人不臉紅嗎?》,文章指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臺灣的詐騙如此泛濫,與司法有關。臺灣的詐騙犯九成以上被判刑1年以下刑期,大部分17至25歲的“車手(為詐騙集團取錢的人)”更被判緩刑,多數可易科罰金或緩刑,根本無需坐牢承擔違法結果,結果是繼續犯案,甚至是全球跑透透進行跨國詐騙,使臺灣人頻頻出現在國際媒體上。去年臺灣當局將在肯尼亞犯案的臺灣籍詐騙犯“搶救”回臺灣,卻上演了在機場就地解散的鬧劇,臺灣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李艷秋在朋友圈發詩嘲諷:貪污“總統”要特赦,詐騙集團都無罪,殺害兒童不會死,真是好棒棒!
政治荒謬
大陸群眾被詐騙,大陸警方接警破案,幾年來破獲多起境內外電信詐騙大案。但涉及到臺灣籍嫌犯,幾乎每次都要受到臺灣政治力量干擾,致使罪犯逃脫法網。臺灣籍嫌犯及其家屬明白,只要能回臺灣就無事一身輕,因此屢屢打出“被欺負”、“不能被臺灣保護”的悲情牌。臺灣某些政治勢力也據此挑動“反中”情緒,累積政治資本,開記者會、向司法部門施壓、利用媒體造勢,把每次的兩岸共同打擊電信詐騙扭曲為“搶救同胞”的鬧劇。2011年,大陸聯手菲律賓共同辦案,抓獲跨國詐騙集團,將其中14名臺灣籍嫌犯一起帶回大陸受審。結果臺灣掀起“抗議”風潮,大陸邀請臺灣檢察官到大陸一起辦案也不能平息紛擾,最后將嫌犯和證據資料一起轉交臺灣司法部門起訴。當嫌犯被帶到機場知道將返回臺灣時,當著兩岸司法官員和記者采訪的鏡頭竟歡呼起來,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沒事了。果真,這些人回到臺灣后被判罰款或無罪,無一人坐牢。
這樣的劇情不斷重復上演,只要大陸警方抓住臺灣籍詐騙嫌犯,臺灣就會演一回“搶人”大戲,完全無視法、理、情。兩岸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如果臺灣籍嫌犯在大陸落網或受審,臺灣可派司法人員到大陸協助處理相關事宜,包括安排嫌犯家屬探視等。但每次的法律問題都被臺灣的不良政客扭曲成“欺負臺灣人”。去年年底,臺灣籍詐騙嫌犯在肯尼亞落網,居然有“名嘴”在電視臺鼓噪馬英九應該派戰斗機去“救人”,被大陸網友譏為“全球搶人才,臺灣搶人渣”。
騙子還在騙!如果法律有盲點,政治太荒謬,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真會變成“最美的風景是騙人”,長此以往,最受傷的還是臺灣!記者 陳曉星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