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垃圾管理條例開啟強制分類時代
誰產生垃圾誰承擔分類義務
● 垃圾分類逐漸進入強制時代,垃圾分類、垃圾處理、垃圾回收等相關公司遍地開花。對于那些在立足于“互聯網+回收”的企業來說,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
● 隨著垃圾分類越來越受重視,有很多相關方試圖通過智能化手段來解決垃圾分類問題。智能垃圾分類回收機已經出現了好幾年,不少城市的社區中都能看到這類機器,但推廣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 從理念到行動,各方要對癥下藥,真正讓市民心甘情愿地接受垃圾分類制度所帶來的“不方便”,教育和強制缺一不可。要進行引導,并給予適當獎勵,這樣就能促進市民主動進行垃圾分類。此外,還應該規定相關責任和懲罰措施
垃圾分類逐漸進入強制時代,對于那些在立足于“互聯網+回收”的企業來說,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
6月6日,住建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2020年在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2025年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上海成為全國首個強制垃圾分類的城市,上海市民率先開始惡補垃圾分類知識。與此同時,垃圾分類、垃圾處理、垃圾回收等相關公司遍地開花。那么,垃圾回收到底是不是創業風口?用戶對智能垃圾回收如何看待?
垃圾分類勢在必行
代扔垃圾悄然興起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啟動實施,這部“史上最嚴的垃圾管理條例”拉開了城市強制垃圾分類時代的帷幕。
在條例實施不久后,部分市民便遭遇了“完美錯過丟垃圾時間”等問題。
小陳在上海從事外資金融行業,條例正式實施以來,他所在的社區全面實施定時定點扔垃圾的規則。每日早間7點至9點、晚間6點至8點是社區規定的垃圾投放時間,其他時間段,投放垃圾處便會被上鎖。
因工作需要,小陳每天去上班時都是西裝革履,而早間扔垃圾需要破袋拆分干濕垃圾,對他來說顯然并不方便,而晚間垃圾投放時段又尚未下班。于是,什么時候扔垃圾成了他的一大難題。
在他身邊,這樣的情況并非個例。上海外企一般10點至11點上班,晚上頻繁加班,小陳的一些朋友沒辦法,甚至選擇把垃圾帶到公司丟。大家坐在一起時,交流中也免不了垃圾分類,有人點外賣把雞翅改成了雞排,以前愛吃湯的,為了避免分類時太過麻煩,也都盡量不點。
無奈之下,小陳開始上網尋找垃圾代扔服務。“我很支持垃圾分類,也認為垃圾分類是未來生活垃圾處理的正確方向,我不需要別人幫我分類,只需要代扔。”小陳說。
據小陳觀察,與他有相同煩惱的人不在少數,有同事選擇請鐘點工來解決垃圾的投放問題,小區里也有不少住戶因為趕不上規定時間,直接把垃圾袋放到樓下,導致袋裝垃圾隨處可見。“我們小區的面積很大,300戶共用一處垃圾點,離得遠的需要走好幾百米,臺風天根本沒法出去扔,樓道里就會出現不少垃圾袋,有些樓里甚至還發現了老鼠。”小陳說。
有需求便有市場,相關業務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法制日報》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搜索“垃圾代扔”,便能看到不少上海地區的店家提供上門回收垃圾服務。經咨詢,某店鋪提供包月服務的價格為220元/月,顧客只需告知客服每天大概的時間,然后將垃圾放家門口或樓道,便會有工作人員上門將垃圾帶走分類處理。
有些商家將收費體系與業務范圍制定得更加詳細,還推出了月付、拼團等優惠,不同樓層、有無電梯也會有不同的價格標準,每次回收垃圾的重量上限也會作出相應規定。
然而,這項看起來滿足市場需求的新興業務,在實際運作中也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
受訪的一位代扔垃圾的小哥本職是廚師,垃圾分類、代扔垃圾是他的副業,據他反映,“現在的戶主覺得每月100元都多,跑著跑著我連路費都賠了。”
不少商家在采訪中都有相同體會。肖女士也從上海的垃圾分類政策中嗅到了商機,原本就是做小本生意的她,從今年七月份開始雇工作人員做起了垃圾代扔服務,并且已經做好了前期要賠錢的準備,“有的客戶幾十塊都不一定愿意,有的客戶好幾百也能接受”。
兩個多月來,肖女士意識到了不少問題。比如,少數客戶不愿意分類,就將所有垃圾混在一起,工作人員要拿出來替他們分。還有些客戶只叫單次服務,但是一次就會存很多垃圾,甚至已經生蛆長蟲,不少工作人員都會向她抱怨。
據肖女士介紹:“大部分人還是自覺的,會把垃圾分類好,但有時遇上了堆成一堆的也沒辦法,最多也就是提醒要包裝好,湯水不要漏出來。”
目前在上海從事代扔垃圾行業的王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對于需要垃圾代扔服務的人群來說,這項服務可以解決客戶作息與垃圾投放時間沖突的問題。在與客戶簽約后,他們會為客戶提供一個分類垃圾桶以及不同顏色的垃圾袋,讓客戶在家中扔垃圾的時候就能夠主動地進行垃圾分類。
“像現在的一些白領上班族之類的,還有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我們的上門服務就可以很好地滿足他們的需求。”王歡說,他的團隊已經開始與一些寫字樓洽談承包垃圾代扔業務。后續,他們還會考慮將垃圾回收的相關業務納入到日常工作中。
智能手段接受度差
用戶體驗有待提高
除了代扔垃圾這種“新行業”,智能垃圾分類回收機已經出現了好幾年,不少城市的社區中都能看到這類機器,但推廣的效果不盡如人意。
近年來,“互聯網+”站在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風口上。隨著垃圾分類越來越受重視,有很多相關方試圖通過智能化手段來解決垃圾分類問題。
最先興起的是智能垃圾回收機。它一般設立在小區里,居民只要有某種廢品產生,就可以投放進去,同時根據條碼或手機身份識別而獲得一定積分。一些智能垃圾回收機還回收低價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確實對垃圾分類有所貢獻。
但這種垃圾回收機成本很高,據業內人士透露,一套達數千元甚至數萬元。在《法制日報》記者的調查中,就發現了類似問題。不少民眾反映,用這種垃圾桶進行分類,還不如直接雇傭民間垃圾回收者。
最為尷尬的現象便是——為了經濟回報而分類的人,不會選擇投入智能垃圾桶,而不在乎經濟回報也不愿分類的人,仍會把這些廢品扔到其他垃圾桶。
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里地區某小區的垃圾桶全部為智能垃圾回收機,這種回收機由兩個箱體組成,一邊投放廚余垃圾,另一邊投放其他垃圾,兩個箱體中間設有二維碼識別區,小區居民可以掃碼開垃圾箱,也可通過腳踩開關開箱。
掃碼開箱后,系統會對放入的垃圾稱重,根據重量為用戶積分,用來兌換生活用品。與此同時,回收機會將垃圾稱重數據傳回小區物業的云數據終端機,對相關數據進行記錄。
據了解,這個小區早在2016年就開始安裝這樣的回收機,《法制日報》記者從物業工作人員處得知,最初還會有居民持物業發放的二維碼標簽前來掃碼扔垃圾,時間久了,大部分居民便懶于掃碼稱重,還是會選擇直接腳踩開關扔垃圾。到現在,幾乎沒有住戶會使用掃二維碼的方式扔垃圾。
“用來掃碼的標簽很小,每次扔垃圾都帶著有些不方便,我們也在考慮做成門禁卡式樣的,更加方便住戶使用。”負責小區垃圾分類工作的霍女士說。
雖然智能垃圾回收機的使用情況并不如預期,但據每日負責回收垃圾的師傅說,大部分業主還是能做到最基本的分類,把廚余垃圾單分出來。此外,霍女士還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小區會有一名垃圾分類指導員,會在每日上午六點至九點左右的時間段,將廚余垃圾以外的垃圾進行大致分類,挑出瓶子、紙盒等可回收垃圾進行回收。
作為小區管理人員,霍女士十分贊同垃圾分類以及回收,“現在居民區里每天產生的垃圾太多了,如果全靠填埋和焚燒也不是辦法。街道也會經常開會說垃圾分類的事,現在雖然分類工作做得不如上海那么細致,但也在逐步開展,相信以后會越做越好。”
位于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地區的某小區也安裝有智能垃圾回收機,一進小區大門,即可在左手邊看到這個“大家伙”。該回收機設有塑料、金屬、紙張、織物、細長燈管、化妝品、電子垃圾等多個投口,居民可通過二維碼卡、微信公眾號、小程序、App等方式進行識別掃碼、投放垃圾。旁邊還設有一個更加簡易的、只分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兩類的智能回收箱。
小區開辟出的這片垃圾分類區域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的工作服上印有顯眼的“垃圾分類”字樣。除了這片特殊的區域,小區內其他多處還放置有傳統的垃圾桶,往往是三個垃圾桶為一組,分別印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廚余垃圾的字樣。
在《法制日報》記者觀察的半小時里,傳統垃圾桶是居民們的首選,也有一些人前往簡易回收箱區域將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分開投放,只有一位先生使用了多投口的“大家伙”。據這位先生介紹,平時使用多投口回收箱的人很少,使用旁邊簡易智能回收箱的人更多,“我家孩子對垃圾分類感興趣,要求家里人都來用”。
《法制日報》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小區居民,均表示不怎么用智能垃圾回收機,其中一位女士說:“我家在小區北邊,智能垃圾回收柜在小區最南,我們用得少,住附近的人可能用得更多。”
目前,據媒體報道,上海地區也有少數小區的分類垃圾桶需要業主掃碼開箱扔垃圾,經常有人不帶掃碼卡把垃圾扔外面。
在智能垃圾回收機之后,另一種依靠“互聯網+”的模式在全國興起:居民只需把廚余垃圾單獨分類,剩下的幾乎所有垃圾,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復合包裝等,有的甚至還包括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只要在App、小程序或公眾號上進行操作,工作人員就會上門回收。
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零廢棄項目政策主任謝新源撰文指出,這些摒棄了垃圾桶的公司,運作成本更低,而且往往更注重前端回收人員跟居民面對面的溝通,以及在后端尋找可靠的分類處理對接方(一些公司所收集的分類垃圾,有90%甚至更高比例能夠資源化利用),因此更容易獲得居民的信任。有的公司還負責動員居民進行廚余垃圾分類收集,在動員溝通過程中,提高了互聯網軟件在本社區居民中的使用率和居民實際參與率。
明確基本責任義務
提高個體違法成本
今年9月,北京市12257名三級人大代表深入社區、村鎮實地調研,聽取群眾關于修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意見。在24.3萬名參與調查的群眾中,近九成人贊同實施生活垃圾總量控制。可見垃圾分類在群眾心中是有高度共識的,但如何將共識轉化為現實仍需各界共同努力。
早在5月29日,北京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方面建議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便通過立法明確分類投放是垃圾產生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有人提出,未來在條例修改過程中,要提高個體的違約成本,讓市民在更嚴格的管理過程中習慣成自然。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非常贊同,他認為只有設定“違約成本”,才能有譴責違法者的根據,才能要求市民按照條例實施,“如果不把分類投放作為垃圾產生者的責任和義務,就沒辦法強制要求市民遵守”。
“但不能讓老百姓去分類細化,應讓垃圾收集和處理單位或專門機構進行細致分類。讓每個老百姓細分類可能很難,普通市民只要能做到干濕分類,或者再擴大一點,進行可回收廢物和有毒有害廢物分類即可,垃圾分類和監督工作應該由環衛部門來管。”王燦發說。
在王燦發看來,從理念到行動,各方要對癥下藥,真正讓市民心甘情愿地接受垃圾分類制度所帶來的“不方便”,教育和強制缺一不可。現在市民之所以會認為垃圾分類“不方便”,是因為垃圾分類會增加勞動或相關費用。此外,要進行引導,并給予適當獎勵,這樣就能促進市民主動進行垃圾分類。不過,也有的人不在乎所謂的獎勵或鼓勵,這種情況需要有懲罰措施加持,應該規定相關責任。
此外,《法制日報》記者還注意到,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而在此之前這部法律已經實施了10年。
“不僅僅是循環經濟促進法,還有清潔生產促進法。主要的問題在于,這些法律的現實因素并不成熟,也沒考慮周全它在法律體系中跟其他法律的交叉部分應如何執行,追著新名詞立的法就很難執行。”王燦發說,比如清潔生產促進法,除了清潔生產審核得到一定的實施以外,其他基本上沒有得到執行。還有循環經濟促進法,到底應該怎么來循環,它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并沒有協調得很好。建立循環經濟試驗區、產業園,實際上都是綜合利用,原來的“綜合利用”完全可以把它包括。當然,如果這些法律能夠制定一些具體的實施規范,可能還會發揮一些作用。現實中這些法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缺乏可操作性,不會執行得很好。
王燦發認為,現在一些地方規定涉及到垃圾分類處理時,在社會上引起了比較大的反響,反響主要是要不要分、怎么分,要如何進行處罰,怎樣才合理。實際上,環保法已經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垃圾分類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那么誰產生的垃圾,誰就應該來負責,盡量不破壞環境,所以承擔分類義務是應該的。
此外,垃圾分類可行不可行?從國外來看,比如日本、德國和瑞典等國家,他們垃圾分類都做得很好,包括中國臺灣地區垃圾分類也做得非常好。開始時人們可能不太接受,但后來加上監測、罰款,以及特別重要的教育。人們整體意識增強,就不亂扔了。比如日本街上就沒有垃圾桶,每個人出去的時候,產生的垃圾就自己放在一個袋里,回家分類處理,這和整體意識的培養也很有關系。
“從國家層面講,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電子電器廢物管理條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都是涉及到廢物管理的。但是一些地方,比如上海、北京,都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基本上具體的規定是由地方來做的,國家的法律是規定大原則,比如‘三化原則’(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就是固廢法規定的基本原則。”王燦發說。(記者 趙麗 實習生 趙心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