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期,明星航班號泄露、粉絲接送機、跟機等亂象受到輿論關注。有媒體曝光稱,在粉絲機場追星的現象背后,暗藏著一條以明星為中心的機場追星利益鏈條——不僅明星私人信息被明碼標價,還有賣家為粉絲提供“刷關”服務。
據報道,所謂“刷關”是粉絲機場追星常用的手段之一:粉絲得知明星的航班信息后,購買相近時間段的機票,過安檢陪著明星一起候機,把明星送上飛機后再出來退票,只損失少量退票費。
在微博、貼吧等社交平臺上,有不少聲稱可以提供明星身份證號、手機號的賣家以及提供“刷關”服務的“黃牛”。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擁有更多的資源和社會關注度,在獲得利益的同時也有義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但絕對不能成為“透明人”。明星們的航班等信息到底是如何被泄露的?所謂“刷關”服務到底是否違規呢?
“先買全價票再退票”完成“刷關”
在一個名為“明星航班吧”的百度貼吧中,記者以希望購買“刷關”服務為由聯系到了一位賣家。對方表示只要提供粉絲的身份證號與明星的航班行程,就可以幫助“刷關”,從而近距離與明星面對面。
賣家稱,頭等艙價格200元左右,普通艙大概100元到130元左右,“頭等艙可以和愛豆(英文idol的音譯,意為偶像)一起進休息室,普通艙不行。”
在這位賣家的微信朋友圈兒,記者看到大量明星近期的行程信息,例如“李易峰8月XX號,北京到上海。霍建華8月XX號,上海到成都,SG(刷關)私信”。對方聲稱因為購買人數眾多,最好抓緊“下單”。
公開報道顯示,追星粉絲會采用“先買全價票再退票”的方式到機場追星,也有黃牛會提供所謂的“刷關卡”。這位賣家告訴記者,使用“刷關卡”雖然能過安檢但是并不能登機。對于這些所謂的“刷關卡”從何而來,賣家并沒有給出更多解釋。
“刷關卡”可能來源于工作人員 是一張重復打印的登機牌
今年7月初,一份民航部門關于“加強粉絲接送機、跟機現象管理的通知”引起廣泛關注。通知中提到要嚴格內部人員管理,防止泄露信息,強化機場治安秩序維護,預警防范聚眾擾序行為,杜絕粉絲機鬧,并明確指出對于擾亂秩序的違規違法的行為從嚴從重處罰。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張起淮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表示,所謂的“刷關卡”很可能就是一張從值機柜臺流出的重復打印的登機牌。“它的來源應該就是可以掌控的內部系統,很有可能就是值機柜臺的工作人員,他們可以重復打印機票,實際上是違規的。超售就會出現這種情況,但是超售以及登機牌打印中出現的這些差錯,如果不到最終登機、坐在飛機里面找座位這一步,都是發現不了的。這就成了一個黑市場、潛規則,大家都知道,但是都不去作為。”張起淮說。
明星個人信息打包價50元,黑產存在上下游
此外賣家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如果是偶爾追星想要和明星見面,他們可以提供上述“一條龍”服務。如果是經常追星,還可以購買明星的身份證號、手機號等,這樣粉絲不僅可以給明星打電話、加微信,還能夠自己動手查詢明星的航班信息。包括鹿晗、薛之謙等明星的身份證、手機號等他們都可以提供,打包購買50元一個。賣家也承諾提供查詢明星航班行程的教程。
從護照到身份證,從微信、QQ到游戲賬號,賣家在微信朋友圈打廣告稱,只要花錢,各路明星的個人信息都可以“現貨秒發”。另外一個微信名為小土豆的賣家透露,販賣明星個人信息的產業同樣存在上下游,有多層代理。
公開報道顯示,販賣明星個人信息的情況數年前就曾被曝光,航班信息也不例外。張起淮認為,明星的航班信息被泄露的環節的確很多,不好判斷。“機場、出售機票、賣保險的工作人員還有機組成員其實很多也是粉絲或者追星族,他們也希望知道明星的行蹤。這些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可能會利用職務便利把這些信息賣給一些非法私人偵探、調查公司等。”
機票代理商登錄系統就能查到旅客信息
針對明星航班信息泄露,2016年新華社也曾刊文披露稱,只要花幾百元就能夠租用到民航旅客訂座系統(中航信Eterm系統)也就是行業內所謂“黑屏”的訂票系統。機票代理商只要輸入賬號密碼登錄系統,輸入相應的指令以及想要查詢人的身份信息,就能夠查到航班信息,包括航班、座位、乘客身份情況。
記者搜索并聯系了十幾家曾經提供“黑屏”訂票系統租賃的商家,大多都表示已經不再承接此類業務。但是在QQ群等平臺依然可以搜索到大量出租“黑屏”系統的賣家。某科技公司賣家告訴中國之聲記者:“你經常訂票的話,去找線下的機票代理就可以拿到明星的相關信息,或者你通過機票代理的系統賬號密碼去查。”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張起淮表示,雖然有關部門對上述行為進行了大力整頓,但是因為缺乏相應的安全措施,該渠道信息泄露的隱患依舊存在,威脅較大。
律師提醒:要守住底線、理性追星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鑫指出,明星航班信息泄露涉及網絡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粉絲或者黃牛買賣明星個人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對于粉絲的“刷關”行為以及黃牛幫助粉絲“刷關”的行為,如果擾亂機場正常秩序同樣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同時,情節嚴重的,黃牛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民用航空法》規定,聚眾擾亂民用機場秩序的,依照刑法“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邢鑫律師認為,通常情況下的粉絲“刷關”行為,其危害程度也到不了“嚴重”,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律師提醒,粉絲追星如果掌握不好度,不僅會給明星造成困擾還會帶來負面示范效應,因此一定要守住底線、理性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