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1日訊 日前,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共陜西省委宣傳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放寬文化事業單位轉企名稱登記條件和注冊程序、放寬文化企業出資條件、支持新型業態文化企業發展、支持文化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支持文化體制改革等20個方面全力推進陜西省文化產業發展。
《意見》表示,允許文化企業股權所有人將依法持有的權屬清晰、權能完整、可估價、可轉讓的股權作價出資設立新公司,或作為質押權進行質押融資;允許文化企業在名稱中使用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支持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資源作為企業住所。文化企業有兩個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其名稱中可以登記“集團”字樣。
《意見》還明確指出支持農民興辦演出團體和其它文化團體,支持城市文化機構到農村市場拓展服務;農民創辦具有地方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務業,可以以農民的居住地作為住所辦理登記注冊。>>>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意見》全文: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陜西省委宣傳部
關于進一步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
各設區市、韓城市、西咸新區、楊凌示范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工)委宣傳部: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陜西提出的“五個扎實”和追趕超越要求,進一步堅定文化自信,推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現就加快我省文化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放寬文化事業單位轉企名稱登記條件。文化事業單位整體改制為非公司制企業的,可以保留不含主管單位的原名稱;文化事業單位整體改制要求保留原企業名稱的,可以在原企業名稱的基礎上,增加企業組織形式作為改制后的企業名稱;從文化事業單位剝離出來的企業,經原單位同意,可以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原單位的字號或簡稱。
二、簡化文化事業單位轉企登記注冊程序。改制的文化企業,經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準劃轉資產進行重組的,可以憑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批準文件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經資產重組被撤銷的文化企業,可以憑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批準文件和吸收單位同意接收債權債務的證明文件,直接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放寬文化企業出資條件。允許文化企業股權所有人將依法持有的權屬清晰、權能完整、可估價、可轉讓的股權作價出資設立新公司,或作為質押權進行質押融資。允許文化企業的投資者以股權、債權和商標、版權、專利進行出資。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不再限制文化企業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文化企業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文化企業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四、支持新型業態文化企業發展。支持文化創意、網絡文化服務、旅游文化服務、文化藝術代理、廣告會展、廣告影視音樂以及設計、動漫游戲、藝術創作等新興文化產業發展。凡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未規定準入條件和前置審批的,可根據申請予以登記;允許文化企業在名稱中使用新興行業用語作為行業表述。
五、支持文化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支持關中地區率先發展創意設計、出版印刷、文化會展、工藝美術、廣播影視等產業,陜北陜南地區優先發展文化旅游、休閑娛樂、工藝美術等產業。支持文化企業做大做強,文化企業有兩個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其名稱中可以登記“集團”字樣。
六、支持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采取并購、控股、參股等形式參與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以多種形式進入文化產業領域,支持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多種組織形式的文化市場主體發展,加快我省文化體制改革步伐。
七、支持特色文化產業園區發展。盤活存量房地資源,支持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資源作為企業住所。鼓勵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對上述場地進行改造,建設各類眾創空間或文化產業創意園等,形成一批產業定位明晰、產業鏈帶動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集聚區。
八、支持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創建。鼓勵創建“國家文化創新試驗區”“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國家級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等。允許文化產業園區內經過物理分割的同一法定地址注冊多家企業。允許把園區內的某個區域分割為多個工位,每個工位可以注冊一戶企業。園區主辦方向登記機關進行經營場所備案后,企業可以憑園區主辦方提供的工位號到登記機關登記注冊。
九、支持文化企業連鎖經營。支持文化企業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電子商務、電影院線、物流配送、專賣店等現代物流形式。凡從事圖書、報刊、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連鎖經營的企業,其直營連鎖門店可憑企業總部的行政許可證件到門店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分支機構營業執照。
十、積極做好文化產業個轉企工作。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提高文化產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積極性;配合文化主管部門做好個體工商戶轉企政策引導,推動符合條件的文化產業個體工商戶升級為文化企業,做大文化產業總體增量。
十一、做好小微文化企業培育工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興辦小微文化企業,開展跟蹤分析加快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化解初創期的風險,扶持中小微文化產業市場主體發展,提高文化產業整體競爭力。
十二、鼓勵文化企業“走出去”。加強對與省外、國外投資者合資合作開辦文化企業登記工作的指導;支持我省文化企業以各種形式進行文化產業項目推廣,擴大我省文化產業影響,促進文化企業發展。
十三、支持農村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積極引導和鼓勵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支持農民興辦演出團體和其它文化團體,支持城市文化機構到農村市場拓展服務;農民創辦具有地方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務業,可以以農民的居住地作為住所辦理登記注冊。
十四、支持文化市場主體多元發展。鼓勵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創辦文化企業或從事文化個體經營。鼓勵民營資本和外商投資進入文化領域,在國家政策許可的范圍內,以公司制、合伙制和獨資等多種組織形式,參與或興辦影視制作、放映、演藝、娛樂、出版、發行、會展、廣告、體育和中介服務等文化產業。
十五、提升服務效能。設立文化企業登記“綠色通道”, 搭建快速準入平臺,提供預約服務、優先服務、延時服務和跟蹤服務;落實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建立健全公開、便民的服務機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十六、拓展文化產業融資服務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并在改制、并購、重組等方面做好幫扶。主動為文化企業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商標權質押登記、動產抵押登記,積極引導各商業銀行與文化企業開展“銀企對接”活動,拓寬文化企業融資渠道,解決融資難問題。
十七、進一步完善登記信息發布制度。充分發揮登記機關掌握的企業登記信息資源優勢,定期對文化企業的數量、分布、產業結構、發展趨勢等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文化企業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政策咨詢。
十八、維護良好的文化市場經營秩序。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查處文化領域商標侵權和文化市場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盜版、盜印、仿冒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以及取締文化領域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非法出版物和內容不健康的文化商品,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
十九、創新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文化交流新格局。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文化產業和文化園區建設。鼓勵民營文化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十、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積極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減少對文化出口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完全針對國外外語市場開展出版業務的中外合資企業給予特殊政策扶持。開展文化產品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依托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文化產品跨境電子交易,鼓勵文化企業借助電子商務等新型交易模式拓展國際業務。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陜西省委宣傳部
2018年1月17日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