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6日訊 天津市《關于加強我市博物館意識形態主陣地建設做好展覽備案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關于該《暫行規定》的解讀如下:
一、 出臺《暫行規定》的時代背景及依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戰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博物館作為收藏研究、展示傳播人類文明歷史和科學文化知識的重要場所,通過陳列展覽和豐富多樣的文化活動,解讀歷史和知識,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審美能力、陶冶其情操,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推動和諧社會的形成。是弘揚民族文化、傳承文明、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精神的重要陣地,應當承擔起意識形態主陣地建設的重要責任。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博物館及文物工作,2015年3月20日《博物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9號)正式施行。是國務院發布的我國博物館行業第一部全國性法規文件,其中第31條規定,博物館舉辦陳列展覽的,應當在陳列展覽開始之日10個工作日前,將陳列展覽主題、展品說明、講解詞等向陳列展覽舉辦地的文物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和博物館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對博物館陳列展覽的指導和監督。
二、《暫行規定》明確了展覽備案的適用范圍
《暫行規定》適用的對象包括:在我市文物主管部門正式登記備案且正常對外開放的文博場館,包括博物館、紀念館和美術館。展覽系指以博物館名義舉辦或聯合舉辦的基本陳列、臨時展覽、巡回展覽及相關活動。
三、《暫行規定》明確了舉辦展覽的具體要求
(一)展覽主題應具有思想性、科學性、藝術性以及鮮明的時代特點,并與辦館宗旨相適應,突出藏品特色、行業特性和區域特點,具有較高的學術和文化含量。
(二)展品應以原件為主,使用復制品、仿制品應當明示,并進行標注。
(三)踐行綠色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倡導綠色低碳節能環保可持續辦展,使用的材料應符合展覽規范標準,做到材料安全,確保文物展出環境和觀眾參觀空氣質量達標。展廳內具有符合標準的安全技術防范設備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損害的展出設施。
(四)提供科學、準確、生動的文字說明和展覽服務。展品說明應當清晰、準確、簡潔。對于生僻字,應當標注拼音,并考慮便于殘疾人、青少年的識讀。展覽服務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人文關懷。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
《暫行規定》第五條所列條款是對文博單位舉辦展覽的具體要求。博物館的陳列或者展覽是指在一定的時空內,以文物標本為基礎,配合適當的輔助展品,按一定的主題序列和藝術形式組合成的,進行直觀教育、傳播文化科學信息和提供審美欣賞的展品群體。博物館展覽的類型一般分為:基本陳列、臨時展覽、流動展覽。基本陳列是博物館作為一個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基礎,臨時展覽、流動展覽在博物館社會功能的發揮中越來越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對博物館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主題及內容的科學性和思想性。博物館展示是進行社會教育、傳播信息、提供審美欣賞和科學研究的直接窗口。展示的主題思想、內容和傳遞的信息,首先必須符合我國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必須具有科學性和思想性,科學性是指能客觀反映真實的歷史史實。思想性是指具有時代特點、與時俱進,為人類的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正能量。博物館的陳列展覽要回應當前社會的關注,社會關注體現了民眾的興趣所在,也是影響選題策劃的因素之一。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經常有許多人們關注和追蹤和社會熱點,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科技、軍事、環保等各個領域的事件以及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博物館雖屬高雅的文化殿堂,但并不獨立于社會而存在,而要密切關注社會。臨時展覽的策劃者應當具有敏銳的社會觀察能力,結合社會熱點策劃展覽,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能夠吸引大量觀眾,又可以從正面引導、教育觀眾加深對熱點事件的理解,弘揚時代精神。
二是選題的綜合性。基本陳列的選題應根據多方面因素加以考慮,根據博物館的地域、類型特點,根據博物館理念和館藏特色,根據學科學術和社會文化環境綜合考慮確定,特別是要對文物藏品進行深入進行研究分析。臨時展覽、流動展覽的內容與本館的性質息息相關,使其成為基本陳列的有機延伸。
三是藝術性和內容的統一。博物館展示需要內容的科學性和思想性,體現展示內容的內涵和社會價值意義,形式必須體現完美的藝術性,這樣才能吸引觀眾,并且只有兩者完美結合統一,內容才能得以詮釋和傳遞。
四是文物與輔助展品的關系。在眾多博物館陳列中,占主導地位的是文物的實物展品,但文物實物展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故其有可能是零散的,不成體系的。而要完整的詮釋主題,就有必要借助輔助展品來彌補實物的不足,連接實物展品成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同時,作為輔助展品的復制品、仿制品應該有明確說明。
五是文字說明與講解的闡釋。陳列展覽中的文字說明包括標題、前言、單元說明或組說明、展品說明、數字化裝置以及展覽小冊頁等。標題的說明文字要求精煉點題與富有意蘊;前言應具有引導觀眾觀展的作用,應說明展覽的主題與內容概要、參觀展覽的視角等問題,前言宜短不宜長,其長度應盡量控制在300漢字左右,保證一般觀眾在一分鐘之內閱讀完畢;單元說明應引導觀眾關注各單元的內容以及單元之間的起承轉合,應具備與前言相同的要求,但文字應更加簡短,形式上更引人注目。博物館的講解是以展覽服務的形式,在展廳中面向觀眾開展的現場教學活動。講解應當具有闡釋、引導和交流等教育要素。
六是法律、行政法規的其它有關規定。博物館在舉辦展覽時,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報請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審批。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規定博物館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參觀主題和內容不適宜的陳列展覽的主題和內容不適宜的陳列展覽。
四、《暫行規定》明確了展覽備案的程序
舉辦展覽備案應當按照受理、審核、備案的程序進行。
博物館舉辦展覽的,應當在展覽開始之日10個工作日前,將《天津市博物館展覽備案申報書》及相關材料向有關部門備案。國有博物館應按行政隸屬關系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非國有博物館向天津市文物主管部門備案。
天津市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及國有博物館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將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于收到備案材料7個工作日內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并向申請備案單位出具備案意見,對展覽主題、內容存在問題或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展覽項目不同意備案的,應說明理由。審核通過之后,依法對博物館舉辦展覽進行備案。
通過博物館陳列展覽備案制度,可以起到預防不良影響、維護觀眾利益的目的,同時也是對博物館依法開展活動的指導與保護。
五、《暫行規定》明確了展覽備案的主要內容
《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博物館申報展覽項目備案,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天津市博物館展覽備案申報書》;
(二)展覽大綱或腳本;
(三)《展品目錄》及重點展品說明;
(四)講解詞;
(五)相關專家對展覽方案的審核論證意見;
(六)展覽場地總體情況及硬件設備、安全保衛設施情況介紹;
(七)展覽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
隨著博物館數量日益增加,博物館舉辦的陳列展覽也與日俱增,僅靠文物主管部門走訪、檢查無法做到對各類展覽活動的有效監管。一些內容不當的展覽即使事后發現,及時整改、關停,但不良的社會影響已經產生。為了加強對博物館陳列展覽活動的監督管理,該條款要求博物館在陳列展覽開展之日的10個工作日之前,完成備案手續。備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展覽大綱、展品說明、講解詞、專家論證意見、安全保衛設施等。通過對上述內容的審核,文物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有效掌握博物館陳列展覽的活動動態,提前了解有關內容。對于可能存在各種問題的陳列展覽,有關部門可以及時與博物館溝通、進行實地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如果陳列展覽的主題、內容造成惡劣影響的,根據《博物館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或者有關登記管理機關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整改。
六、《暫行規定》明確了展覽備案審核的重點內容
博物館展覽備案審核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一)展覽主題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要求,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積極健康。
(二)凡有可能泄露國家機密或歪曲丑化我國人民、中國文化,妨礙正風良俗、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等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展品、資料等,一律不得展出。
(三)違反《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職業道德規定》,展覽主題內容凡涉及人類遺骸、宗教、民族等敏感題材的,不尊重人類尊嚴,不符合國家利益和民族信仰的,一律不得展出。
(四)展覽主題內容凡涉及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的,應遵守《中央宣傳部、文化部關于舉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的規定》及相關文件精神,并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
(五)展覽內容凡涉及地圖的,應遵守國家文物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規范文物博物館單位使用地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履行相應的送審手續;
(六)展覽展品來源必須合法,來源不明或來源不合法,以及以假充真,可能對公眾造成錯誤引導的展品,一律不得展出;
(七)展覽場地必須具備安全保衛設施,確保展品及觀眾的安全;
(八)備案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文物收藏單位應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作用,通過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活動,加強對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物和革命傳統的宣傳教育。《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認為,博物館的目的是研究、教育和欣賞。所以博物館陳列展覽的主題內容不得與此相悖。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巨大利益的驅動下,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時有發生,大量文化遺址被破壞,大量珍貴文物流失。作為文物收藏者,其收藏的物品來源必須合法,博物館也不例外。博物館藏品來源合法性是《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規定的基本道德準則之一。《博物館條例》規定博物館不得取得來源不明或者來源不合法的藏品,對防止文物非法交易,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十分重要的。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們的價值取向日益多元,意識形態領域的斗爭日趨激烈,博物館必須加強意識形態主陣地建設。在舉辦的展覽中不得出現泄露國家機密或歪曲丑化我國人民、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國文化,妨礙正風良俗、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損害我國地理信息安全,國家主權、安全利益的展品和資料。因此,展覽主題內容凡涉及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的,應遵守《中央宣傳部、文化部關于舉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的規定》及相關文件精神;凡涉及使用地圖的,應遵守國家文物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規范文物博物館單位使用地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履行相應的送審、報批手續。
七、《暫行規定》明確了展覽備案的法律責任
《暫行規定》明確凡在天津市文物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博物館舉辦展覽,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有關程序,并因展覽的主題、內容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根據《博物館條例》由天津市文物主管部門會同有關登記管理機關依法進行處理。此條規定的執法主體有兩個: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二是有關登記管理機關。在處理過程中按照部門職責分工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