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警惕“零負團費”毀了旅游業 余維祥代表建議
制定導游執業管理辦法提高旅游行業準入門檻
目前,我國31個省(區、市)都把旅游業作為戰略支柱產業加以優先發展,國內旅游人數已接近50億人次,各地對旅游的認識普遍提升,服務、監管措施明顯加強。但是,此前發生的黑龍江雪鄉旅游宰客事件以及嚴重拖累云南、海南等省旅游的“零團費”“負團費”現象,也為我國各地旅游業發展敲響了警鐘。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貴州省委副主委、貴陽中華職業教育社主任余維祥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所謂“零團費”“負團費”,是指旅行社設計的旅游產品低于產品成本,旅行社和導游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在旅游過程中,采取強制游客購物,臨時調整旅游線路,增加自費活動項目等違規、違約行為。
余維祥認為,“零負團費”行為降低了旅游的品質,加劇了旅行社與游客、導游與游客、旅行社與導游之間的矛盾沖突,損害了游客的利益,擾亂了旅游市場的正常發展。
為推動我國旅游業健康發展,余維祥建議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管理。各地旅游管理部門、物價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出臺有關管理辦法,規范旅行社服務標準,明示旅行社服務范圍,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并建立完善市場監管督查機制,檢查、督查服務內容,使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發揮大數據作用,加強對旅行社和導游人員的全過程監管。將旅行社經營行為納入大數據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力度。發揮好旅游管理部門對具有定位功能的導游配備機及大數據服務平臺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對旅行社的經營行為及導游的服務進行全程跟蹤,杜絕欺騙游客行為發生。
加強對導游人員的執業管理,提高旅游行業的準入門檻。旅行社和導游之間必須簽訂誠信公約,杜絕“黑導”和“野導”現象發生。同時,制定相關制度,保障導游合理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加強對旅游購物場所的管理。規范購物場所管理,取締不合格的“黑店”,剪斷“零負團費”利益鏈。對合法經營的購物場所,納入旅游管理部門的監管范圍,一旦發生違法行為,立刻取消其旅游商品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