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8日訊 日前,海南省商務廳發出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組織開展首批“海南老字號”認定申報,組織對本土老字號企業進行引導扶持。凡是經過選拔獲得“海南老字號”名號的企業可優先進入特色商業街、A級旅游景區、酒店、旅游古城、傳統古村落經營,鼓勵和支持老字號企業聚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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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滿足下列條件的,其品牌持有人可申請“海南老字號”認定:在本省設立,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市場主體;商品或者商標傳承不少于20年;具有注冊商標所有權;具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傳統文化背景、地域特色、歷史積淀和文化底蘊;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和贊譽;近三年來沒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企業名單記錄;近5年來沒有發生嚴重違法行為。
在品牌申報過程中,可以引用地方史志、檔案館的歷史檔案、有關政府文件等作為佐證。如企業傳承因歷史原因、搬遷、更名、改制等因素出現斷代的,需要進行說明,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但斷代超過3年的不予以申報。
據了解,“海南老字號”的認定評審工作將由省商務廳會同省檔案局、省財政廳、省文體廳、省科技廳、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部門及第三方評估機構共同成立的“海南老字號”認定評審委員會在全省范圍開展“海南老字號”認定,并對通過認定的“海南老字號”商事主體進行授牌和頒發證書,同時還將對“海南老字號”進行商標注冊,組織建立老字號檔案,同時編寫《海南老字號名錄》和《海南老字號發展報告》。
(責任編輯:魏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