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CDR新政 文化企業如何受益?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顯示,屬于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達到篩選標準的紅籌企業、創新企業,將增加一條中國存托憑證(CDR)的獨特上市通道。
近年來,在國家倡導下,文化與科技的結合一直在進行不斷的產業實踐。在CDR即將帶動的新一輪“上市潮”中,會否出現文化企業的身影?CDR新政,又會對文化傳媒類企業產生怎樣的影響?
具科技基因的傳媒類企業受重視
《意見》顯示,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試點企業應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注冊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億元且估值不低于200億元,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
《意見》明示,試點企業具體標準由證監會制定。《意見》所稱紅籌企業,是指注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證監會將綜合考慮商業模式、發展戰略、研發投入、新產品產出、創新能力、技術壁壘、團隊競爭力、行業地位、社會影響、行業發展趨勢、企業成長性、預估市值等因素,對申請企業是否納入試點范圍作出初步判斷。
該《意見》的出臺,首先在資本市場獲得了反響。財通證券陶冶發表報告認為,紅籌CDR回歸在即,傳媒板塊分化或將加劇。他們認為,CDR將提高市場對成長股的風險偏好,“獨角獸”公司上市潮將會提升板塊熱度,提振市場情緒,另外,具有代表性的新興產業方向的公司將會得到市場的認可。
一些財經類媒體火速對紅籌企業進行了名單預測,其中大約分為兩類:一類是已在境外上市、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的紅籌企業,預測名單為騰訊控股、阿里巴巴、百度、京東、網易、新浪微博;另一類是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億元且估值不低于200億元或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紅籌企業和境內企業,屬于傳媒行業重點預測對象的有在線票務領域的貓眼電影,短視頻領域的快手,音樂領域的阿里音樂等。
記者聯系貓眼電影、阿里音樂相關負責人時,對方并未就公司的財務指標是否達到CDR指標、未來會選擇的上市渠道等發表意見。
北京千程投資CEO張元林認為,資本市場對CDR的熱切并不等同于文化產業會掀起新的一輪上市潮。即使算及上述廣受資本關注的科技型文化企業,文化產業里能夠符合政策標準且收入、利潤規模達標的企業并不多;加上當前整體監管環境趨緊,這類企業能否獲得監管部門的上市批準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但多位專家表示,從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視的角度看,“文化+科技”的實踐將在行業內進一步拓展,效應也能得到更大的釋放。
“文化+科技”以應用創新為主
記者走訪眾多文化傳媒類企業后了解到,就業務層面而言,許多傳媒類企業已開始大力加強科技方面的實踐——現在較多的影視劇本已改變個人判斷的方式,而是結合大數據的調查反饋后再做投資決定;新聞推送、廣告投放等也較多采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判斷;一些通用技術如4K等傳播技術的創新正在加速,顯示或渠道技術如3R(VR、AR、MR)也在影視產業里加緊錘煉;旅游產業中,4D技術正廣泛結合到游樂設備中。在細分領域,專做藝人作品數據分析、觀眾觀影效果分析等的垂直型創業企業大量涌現。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指出,目前在“文化+科技”上實踐較好的領軍型企業大多為BAT下屬的文化類子公司,而目前國內“文化+科技”的實踐也更多是基于互聯網技術下的商業模式的創新,真正的核心技術的創新并不多,但這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急功近利”的原因。一方面,如膠片被數碼取代,核心技術創新可能會面臨被時代淘汰的成本;另一方面,如IMAX等硬性的科技創新需要長期的積累和市場的培育,就目前的文化產業現狀看,還沒做這方面的突破;再者,這與中國的產業發展現狀密切相關,作為世界較大的互聯網消費國度,出現“互聯網+”的商業應用創新浪潮是發展的必然階段。
魏鵬舉堅信,CDR新政出臺,會對科技型企業有巨大的激勵作用,尤其是通用性科技如大數據、3R等如獲重大突破,將對各個產業領域帶去重大效應。但他也認為,科技和文化企業應“術業有專攻”,對于文化企業來說,科技只是工具,它們的創新重點應在內容上。
面向世界 享受文化板塊的收益
本次CDR新政似乎更看重高新技術群體,對文化傳媒類企業的上市影響并不會很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資界人士表示,此舉主要吸引對象是此前在海外上市的眾多互聯網公司,通過這項政策,這些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通過增加股份并到國內市場交易,來使國內的投資人可以分享到這些企業的成長收益。
該人士還認為,就目前情況看,能達到這些上市條件的國內文化企業并不多,此舉也可視為國家證券市場向世界敞開胸懷、國際化的一種舉動。從理論上說,海外公司如萬達收購的AMC、美國六大制片公司,他們都在積極開拓中國市場,有越來越多的業務落地中國,該項政策并不限制這些外資公司拿出部分股份到中國市場進行交易。
總體而言,推出CDR新政,等于為國內文化領域的投資者增加了新的退出渠道,將會推高部分文化企業的估值,增加這類企業的融資成功率。行業也期待著一批具有科技基因的文化企業能借機迅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