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根治民宿“刷單”需多管齊下
近日,新華社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一篇《“刷”出來的單、“編”出來的贊,民宿“刷單”套路了解下!》的報道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十一”長假期間,不少游客選擇在民宿住宿,訂單量和評價是最重要的參考依據。報道揭露,很多民宿無論是訂單數量還是評價內容,都有可能是“刷”出來的,有的網紅客棧甚至每天花千元左右刷單。
一片嘩然中,民宿的誠信再一次遭到了質疑,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一部分民宿主眼中看來“刷單”屬正常現象。
游客張先生跟記者分享了他在云南入住一家網紅民宿很不愉快的經歷,當時他們是在某在線銷售平臺上參考評論,“慕名”選擇了一家間夜價在2000元的民宿。然而,這家民宿因為景觀設計上存在安全隱患,他的孩子在玩耍的過程中兩次落水。后來他跟管家了解到,他的孩子不是第一個落水的,此類事件經常發生。當他疑惑為何沒有客人在點評上說起此隱患時,該管家大言不慚道:“對于網上的差評我們不會采取刪帖嗎?”
“有需求才會有市場”深圳的一家民宿業者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單體民宿的經營都不容樂觀,特別是那些新入市或者自身條件不夠好的,為了在一些知名度高的在線銷售平臺上的排名可以靠前是無所不用其極,別說是通過購買“水軍”或者刷單的方式來提升點擊量和關注度,更有甚者把營業額的一半都讓利給了在線銷售平臺。
“現實就是如果沒有點評就幾乎沒有訂單,為了不被淘汰,很多民宿只能選擇刷單。”一家浙江民宿業主透露,還有惡意點評競爭對手的現象出現在民宿比較集中的地方。
據知情人士介紹,在線銷售平臺上影響民宿排名的主要因素是銷售分、傭金分、點評分等,分別對應銷售量、向平臺交納的傭金數額和好評數量,銷售量不夠,又不舍得多繳傭金的民宿業者只能靠刷單來排名靠前。
在該事件不斷發酵的過程中,各個在線銷售平臺也紛紛發聲,途家、愛彼迎、小豬短租等在線銷售平臺均表示,嚴厲禁止刷單等濫用平臺評價機制的行為。
“刷單僅靠平臺的監督是很難有效根治的。”有業者無奈表示,承接刷單業務的“水軍”可以使用不同的賬號來進行操作,再加上把刷單控制在一定比例時平臺并不好辨認。
事實上,某些民宿業主認為是正常現象的刷單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法律。自2018年1月起實施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宣傳,違者將被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此外,《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提供虛構交易、虛標成交量、虛假評論或者雇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受到50萬元處罰。從上述法案的內容來看,相關部門可以依據法律對“刷單”商家進行嚴厲打擊。
中國旅游協會民宿客棧與精品酒店分會會長張曉軍表示,面對民宿行業出現的刷單現象應該采取多管齊下的措施。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對不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置。在線銷售平臺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加強房源篩選機制和排名機制的建設,不要因急于擴充房源而忽略了平臺監管,讓一些不正當經營者有機可乘。而市場教育也非常重要。“協會正通過峰會、論壇、在線課堂等多個渠道教育民宿業者樹立依法合規的誠信經營觀。如果只是把民宿當成一件商品,拼價位、拼區位、拼房子的硬件,就會出現因同質化等問題引起的惡性競爭。目前市場上并不是所有的民宿都在刷單,通常品質好、注重主人文化、以傳遞生活方式為核心內容的民宿是不會刷單的。事實上,復住率也是衡量民宿經營的重要指標。客人體驗不好,哪來的回頭客?”張曉軍建議,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讓在線銷售平臺上的點評不再是消費者唯一可參考的依據。“協會年底將啟動中國好民宿的推選活動,我們會更多地傾聽媒體的聲音,降低網評分的參考比重,重點強調民宿的內容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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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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