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是培育國民經濟新增長點、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的重大舉措,是發展創新型經濟、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內在需求。
近年來,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保持平穩快速增長,占GDP比重穩步上升,在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以北京為例,2017年全市規模以上文化產業法人單位達4400余家,營業收入合計超過1萬億元。盡管如此,與發達國家相比,文化及相關產業占我國GDP的比重仍處于較低水平,有必要多措并舉,進一步完善產業發展環境。筆者認為應當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財稅扶持。
提高立法層級,是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應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平臺,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共服務平臺的橋梁作用,建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與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共同參與、協調聯動的服務體系,就文化創意企業出現的共性難題開展調研。以整個產業鏈盈利模式作為研究對象,稅務、工商、財政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符合客觀需求的財稅政策,提高文化創意產業優惠政策的立法層級,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行業標準,是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規范發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布局與優化區域空間格局相統一,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調結構、轉方式,提升經濟競爭力,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化結構政策設計,扶持創新和文化科技發展,實施品牌戰略,提高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政府部門產業規劃中應規范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標準,并與統計行業標準口徑相統一,適時淘汰一些不再適合繼續鼓勵的文化創意企業,同時明確一些技術先進型企業的定位,如對新興電子商務企業,可考慮以更包容的態度將其納入文化創意產業范圍。
提高財政支持政策的針對性,是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國際實踐表明,高效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可以引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方向,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為文化市場的穩定和繁榮提供保障。因此,制定產業政策應立足于彌補市場缺陷,有效配置資源,制定分行業、分地區的文化創意產業政策體系。借鑒國外經驗,對于非營利性產業,應以財政投入為主,對于營利性產業,應以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為主。
對文創產業的財稅扶持,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財政支持政策,拓寬支持的產業行業范圍,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對鼓勵類企業要給予長期的稅收優惠,比如企業所得稅稅率可比照高新技術產業降為15%。對從事技術含量高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和個人不僅可享受所得稅優惠,還可給予樓宇、廠房租金的減免或補貼。同時,鼓勵企業設立與技術開發、創意研發相關的準備金制度,可以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研發準備金,用于相關項目的技術開發、技術培訓、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等,并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扣除。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西城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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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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