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綜合發展指數去年同比提升17.9%,排名升至40個主要國家第八位 我國知識產權運用水平顯著提升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近日發布《2018年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評價報告》。《報告》顯示,2018年,我國知識產權綜合發展指數達257.4(以2010年為100),較上年提升17.9%,提升效果顯著。
從分項指標看,2018年,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指數、運用指數、保護指數和環境指數分別達到249.3、234.8、274.3和271.3,分別較上年增長15.2%、28.5%、17.8%和12.5%。從國際比較看,根據今年的測算方法,我國知識產權綜合發展指數在40個主要國家中排名從第十三位上升至第八位,實現了較大提升。
據介紹,《報告》根據通行的定量分析規則,編制了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國內評價指標體系和國際比較指標體系。其中,國內評價指標體系由4個一級指標、11個二級指標、55個三級指標構成;國際比較指標體系則由3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33個三級指標構成。
與知識產權創作、保護和環境比較,2018年,我國知識產權運用進步更為顯著。從運用規模看,與2017年相比,得分在50分以下地區的數量進一步減少,各地運用規模進一步擴大;從運用效益看,全國各地區普遍提升,排位靠前的地區提升效果更為明顯,廣東和江蘇運用效益突破80,知識產權運用與經濟生活聯系日益緊密。
知識產權運用水平的顯著提升,與近年來我國采取建機制、建平臺、促產業等多項措施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全鏈條密切相關。這些措施為創新主體從市場綜合效益角度管理知識產權創造與保護提供了便利條件,促使我國知識產權綜合運用能力不斷加強、運用效益實現快速增長。
《報告》也反映出我國知識產權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需進一步提高,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知識產權創造質量指數較數量和效率指數偏低,絕大部分地區質量指數對創造指數的貢獻度未達到標準值(100%);二是區域發展不平衡性仍在延續,西部8個省份綜合指數低于60,與東部發展優勢地區形成明顯階梯對比;三是知識產權發展外部環境有所改善,但仍有所欠缺。與40個世界主要國家比較,我國知識產權環境、能力、績效3個指數中,環境指數近些年排名均落后于知識產權能力和績效指數,表明我國知識產權工作需要進一步在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方面作出更多努力。(記者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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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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