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證監會、發改委、央行等八家中央單位聯合發布《關于在科創板注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對科創板試點注冊制中做假賬、說假話的行為進行聯合懲戒。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重點對近年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作了兩方面的鞏固和優化:一方面規定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履行發行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審核與作出注冊決定等職責時,可以依托有關信息平臺或監管協作機制,獲取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管信息,發現在其他領域存在法定期限內違法失信記錄的,將作為履行發行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審核及作出注冊決定職責的重要參考,切實加強資本市場誠信約束、激勵與引導;另一方面有針對性地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力度,提升跨部門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堅決懲戒各類信息披露違法失信行為,加大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
對此,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7月10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意見》運用創新的監管手段,從監管信息查詢、失信信息共享、審核信用信息、失信聯合懲戒四大方面,緊緊圍繞強化信息披露構建綜合監管體系。具體來看,《意見》的創新監管方面,體現在將科創板上市公司、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信用信息、征信信息、公示信息構建大數據系統,在涉及經營領域的所有監管系統中,實時進行信息的共享互動,一旦發現異常信息,及時聯動處理,有助于金融風險的防范和控制,也能較好的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7月10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板失信懲戒機制不僅依照法律法規實施懲戒,更是創新多種方式退出機制,讓進入容易淘汰也容易。出臺懲戒機制目的在于促進上市公司認真履行上市規則,做好信息披露,不能欺騙投資者,而且確實起到懲戒作用,不會因為懲罰失當而讓上市企業存在僥幸心理。今后的懲戒機制應根據具體信息披露義務出臺相應細則,做到合規合法開展懲戒,并使其發揮真正作用。
在尚震宇看來,《意見》作為科創板推出的配套政策,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對切實服務實體經濟、合法經營能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起到較強的監督引導作用。
“關于科創板懲戒機制,日后還可以補充失信方存在欺詐層面的嚴厲的經濟處罰,一方面讓違法違規失信等行為得不償失,另一方面是聚焦經營及生活活動中的市場性懲戒。”尚震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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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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