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8日專電(記者王志)記者從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為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打擊違規炒房行為,自8日起濟南市將執行新規定,對于已在網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除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等7種情形外,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
為規范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簽約的撤銷,濟南市明確規定,撤銷網簽合同僅限四種情形: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撤銷合同的;房屋交付使用自公布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要解除合同的;商品房交付后,實測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約定可解除的;法律法規允許的其它情形。
對應每種情形,濟南市要求當事方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提交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寫明具體內容并提交相關證明。
對于商品房網簽合同信息變更,濟南市嚴格規定了三種情形: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網簽重簽保證書;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需提交戶口本、身份證、公安局派出所戶籍關系證明、網簽重簽保證書;法律法規允許的其它情形,需寫明具體內容并提交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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