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張芳曼
新時代鄉村如何振興(聚焦十九大報告·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④)
本報記者 高云才
核心閱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鄉村振興戰略這一新提法應如何解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意義何在?如何喚醒農村沉睡資產?本報就此采訪了相關人士。
農業農村如何優先發展?
實現“三不、兩零、一全”目標,優化農業主體功能與空間布局
農業農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新時代越來越迫切。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洪遠表示,要清醒看到,當前農業依靠資源消耗的粗放經營方式沒有根本改變,環境污染和生態退化的趨勢尚未有效遏制,綠色優質農產品和生態產品供給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
優先發展,農業綠色發展是基石,需要加大力度,實現“三不、兩零、一全”的綠色發展總體目標。具體來說,就是耕地數量不減少、耕地質量不降低、地下水不超采,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秸稈、畜禽糞污、農膜等農業廢棄物全利用。同時從資源利用、產地環境、生態系統、綠色供給等方面,按照中央的要求,將農業綠色發展總體目標細化為到2020年的具體目標和到2030年的遠景目標。
優先發展,統籌規劃是保障,需要實現農業主體功能與空間布局科學合理。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要圍繞解決資源錯配和供給錯位的結構性矛盾,落實農業功能區制度,建立農業生產力布局、農業資源環境保護利用管控、農業綠色循環低碳生產等制度和貧困地區農業綠色開發機制。
優先發展,需要多措并舉協同推進。宋洪遠說,在資源保護與節約利用上,建立耕地輪作休耕、節約高效農業用水等制度,健全農業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在產地環境保護治理上,緊扣農業投入品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問題,建立工業城鎮污染向農業轉移防控機制,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制度,完善秸稈、畜禽糞污等資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在修復農業生態系統上,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與恢復,加強水生生態保護修復、林業和濕地養護。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如何完善?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中共中央黨校“三農”問題專家曾業松指出,這不僅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了更加切實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通過完善土地承包權,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性質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為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礎。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黨中央確立的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的制度基礎。把農戶承包經營權落實到地塊,使農戶承包地權屬更加明晰,農民流轉承包地就能更踏實,利益預期就能更明確,農戶才能放心流轉、穩定流轉。
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基石。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表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就可以不斷推進農業經營體制創新,不斷壯大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加快農業經營方式實現“兩個轉變”,即家庭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方向轉變。
曾業松認為,當前,要壯大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把小農戶經營引入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軌道上來。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如何深化?
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目前,農村集體資產總量規模龐大,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產總額(不含西藏)2.86萬億元,村均493.6萬元。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情況十分復雜,改革要把握原則,穩中求進。目前,全國100個縣先行先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改革的目標就是要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實現這個改革目標,需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目前,全國40%左右的村成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60%左右的村是由村民委員會代行職能。宋洪遠分析,從實踐看,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方向。這個新型集體經濟,新在不是傳統的“一大二公”的集體經濟,而是集體成員邊界清晰、集體產權關系明確的股份合作經濟。
需要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宋洪遠說,這個經濟運行新機制,新在要堅持市場導向,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盤活集體資產,創新集體資產運營管護機制。需要全面激發農業生產要素的活力。喚醒農村沉睡的資產,才能有效推進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村建設,才能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目前,在農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占比49.5%,家庭經營收入占比35.9%,轉移性收入占比11.0%,財產性收入占比3.6%。
需要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鄭風田表示,要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任務已經明確,要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按農民的意愿辦,整個改革都要體現農民參與和農民受益。
張紅宇強調,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繼續搞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三權”分置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同時,對非經營性資產,包括集體所有的辦公用房、衛生所、小學校等,主要是探索建立集體統一運行管護機制,為集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不宜搞折股。經營性資產,是這輪改革的重點,要著力推進資產確權到戶,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