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復,同意建立由工商總局牽頭的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保監會、國家郵政局等35個部門組成。工商總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工商總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工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質檢總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加強對市場監管改革創新的總體指導,圍繞《“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貫徹落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相互配合,形成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市場監管工作中跨部門、跨地區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和改革部署,研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強化市場監管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推動有關部門把《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扎實推進《規劃》實施;加強各部門、各地區在《規劃》實施方面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協作,及時總結各部門、各地區實施成效,推廣先進做法和經驗;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經濟日報 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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