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是創新合作的橋梁,不是保護主義的大棒
新華社北京4月4日電(記者張泉、胡喆)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司長張志成4日表示,實踐多次證明,美國運用301條款,只是借知識產權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知識產權應是世界各國之間創新合作的橋梁,而不能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大棒,更不能拿來用作遏制他國發展的武器。
從有關研究看,盡管貿易順差反映在中國,但收益順差更多在美國。據統計,中國貨物貿易順差的59%來自外資企業,61%來自加工貿易。實際上,中國企業從加工貿易中賺取加工費,而美國企業則從設計、零部件供應、營銷等環節獲利。
張志成表示,知識產權貿易數據可以有力地證明這一點。中國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每年都給國外權利人帶來巨大利益。2001年,中國對外支付知識產權使用費僅為19億美元,2017年則已經達到286億美元,中國知識產權跨境交易的逆差超過200億美元。相比之下,美國對外許可知識產權每年凈收入都接近或超過800億美元。
產權保護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更是中國自身發展的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調查表明,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已經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6年的72.38分,保護成效得到了國內外的普遍認可,也吸引了各國創新主體積極申請中國專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顯示,2017年,美國獲得23679件中國專利授權,在各國排名第二,美國高通公司則成為2017年獲得中國專利權最多的外國企業。“如果說中國沒有很好地保護美國企業知識產權,顯然難以自圓其說!睆堉境杀硎尽
(責任編輯: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