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社區擁有近千名注冊義工、新秀社區廣場舞大媽共同簽訂“文化公約”、筍崗社區培訓“筍崗十景”社區導覽員、和平社區打造“背街小巷”微信群……在深圳市羅湖區,社區治理從“獨唱”到“大合唱”,形成了羅湖社區“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圖為深圳羅湖區民政局局長、新聞發言人楊文秀介紹羅湖社區治理經驗與成果。
“社區治理是政府在社區的一個最基本的單元,也是黨和政府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深圳羅湖區民政局局長、新聞發言人楊文秀介紹,“社區治理普遍面臨共建機制不合理、共治的格局還沒有形成、共享的發展欠均衡等共性問題。”曾經的羅湖社區治理主要靠工作站一家“獨唱”,導致居委會邊緣化、空心化,不僅工作量大,完成效率也相對較低。
近年來,羅湖依托居民議事會構建多元“共議”機制,借鑒“羅伯特議事規則”形成“羅湖十條”作為社區共議“訴訟法”,通過“共建共治共享”這種“大合唱”的方式,把握居民切膚的需求連接點,調動居民自發有序地參與,匯集強大的力量,切實解決了一批社區治理的痛點和難點。具體而言,通過縱向改革三級治理體制釋放自治空間,橫向建設兩大參與機制構筑社會協同體系,在此基礎上組織居民有序參與,從而激發了公眾參與熱情。
圖為深圳羅湖區民政局局長、新聞發言人楊文秀介紹羅湖社區治理經驗與成果。
自2011年起,羅湖先后推進以工代賑公益項目在街道試點的居民自治。2014年推進社區體制改革,通過依法取消轉移社區的工作任務臺賬200余項,精簡四大類15小項社區審批事項,為社區減負明責。明確各社區主體的權責邊界,形成以“兩委一站一中心”為常態,以社區社會組織等其他主體為補充的社區多元治理主體。
2015年,羅湖通過推進街道大部制改革,把街道28項職能22個科室和機構整合為五部兩室一中心,強化了街道的三公職能。從2015年開始,羅湖在居民議事試點基礎上,全面推廣社區居民議事會。經過賦制、賦能、賦權三流程,羅湖社區居民議事會架構基本成熟。
位于老東門街道的老舊城區的立新社區,擁有44名社區議事員,平均年齡46歲。為了利于小區的發展,在居委會指導下成立了小區物業管理監督小組、環境衛生升級小組、文化活動小組等三個自治小組。為讓社區煥然“立新”,推動城市微更新,立新社區搭建了規劃師進社區的平臺,通過深圳市城市設計促進中心與立新社區居民議事會合作,針對立新社區的居民需求,公開征集提升公共空間和基礎設施的設計解決方案。如此,不僅讓居民有了發聲渠道,讓規劃師可以參與社會化、民生類的小型項目,也讓政府得到了高水準的解決方案。最后,一份多方滿意的微更新方案制定出來并得以實施。
“社區居民議事會是社區層面的‘人大代表會議’,也是居民自治的平臺,以‘羅湖十條 ’為社區共議的‘訴訟法’,決議社區重大事務。”楊文秀指出,居民議事會不僅為居民提供共同議事的平臺和機會,也為解決社區矛盾糾紛提供了協商解決的渠道。
在新秀社區,城中村握手樓居民各家空調滴水,社區常年如“水簾洞”讓人不堪其擾。問題如何解決?針對社區兩委初審通過的《城中村空調滴管套管整改項目》,在居民議事會審議時有議事員表示反對,指出這是業主個人的不文明行為造成的,不應該讓政府的民生微實事項目的公共資金來買單,最終居民議事會否決了這個的項目。當初提出該方案的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事后說道,雖然居民議事會否決了我們的項目,但也體現了我們社區居民議事員既有議事的能力。最后是由社區黨委和股份公司共同督促轄區這一部分業主來自己掏錢進行了整改。
楊文秀介紹,借助民生微實事打造社區的聯動機制、通過聚焦內生的需求調動居民參與聚焦老舊小區基礎設施建設、吸附物業參與聚焦社區公益文化服務的供給、規范社會組織參與聚焦群眾滿意度、深化社區兩委參與,一系列舉措編織出來羅湖社區共同行動的紐帶,保障了社區共建必需的居民介入深度和主體參與的廣度。同時,羅湖通過活化社區居委會,做強自治管理平臺,通過培育社區居民,引導組織化有序參與,最終達成社區共建共治共享。
幾年來,羅湖區、街、社區三級每年組織各類議事成員培訓不下20場,受訓人員多達千人,同時借鑒“羅伯特議事規則”形成“羅湖十條”議事規則,培育了議事會主持人83名。數據表明,2015年至今,10個街道112個社區居民議事會共召開議事會2241場,審議各類社區事務4834項,涉及資金達3.2億元。
如今,羅湖在“共建共治共享”上的探索實踐得到廣泛認可。2014年羅湖獲“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稱號,“多元融合機制”項目獲“2014年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獎”;2015年“活化賦權居委會、社區治理法治化建設”項目獲“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獎”; 2016年南湖街道基層社會治理精細化“街道樣本”案例獲評“廣東省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2017年“創新培育方式,推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項目榮獲廣東省直單位“黨建杯”創新大賽服務創優類二等獎……(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楊陽騰)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