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實名制來得正好(云中漫筆)
近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明確了行業監管中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商店等的各自責任。其中,最受社會關注的當屬“網絡直播要落實用戶實名制度”措施。
復旦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沈逸表示,此次下發《通知》是互聯網平臺內容規范和治理的必要之舉。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布的第4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網民規模已達8.02億人,其中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4.25億人,網絡直播已經成為用戶的重要娛樂方式,廓清網絡直播環境迫在眉睫。
直播平臺實行用戶實名制度的措施,是一種常規性的規則制定。實名制在社交媒體上早已實行,比如微博在2017年就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有社交媒體用戶實名制的經驗在先,直播平臺實行實名制也不足為奇。
網絡直播平臺自誕生以來,就因為“亂”而被詬病,很多直播內容常常在法律法規上打“擦邊球”,在灰色地帶游走。在一些直播平臺,色情交易已經形成黑灰色產業鏈,主播更是為了博眼球花樣百出。包括采用用戶實名制在內的直播平臺監管舉措,是讓直播平臺結束“野蠻生長”回歸常態的做法,是發展的應有之意。
網絡直播中的低俗內容通過網絡的無差別傳播,容易給網民帶來負面影響,特別是正在成長中的青少年。用戶實名制的實施,對于未成年用戶的行為也能產生一定的規范作用,引導未成年人接觸積極正面的網絡內容。
有評論稱,網絡直播實名制是信息時代的進步,也是制度的完善。政府的職能是定規則和監管,但如何更好發揮規則的正向作用,還需要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用戶加強自身的管理。政府、企業與用戶三方共同努力,才能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介 瑾
(責任編輯: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