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企業發展是否需要,都要想盡辦法比專利、比論文,能否產業化并不重要”“項目評審走形式”……最近,有媒體在對一些高新技術企業調研時發現,在技術研發過程中,有的企業存在“弱專利、假需求”傾向,以弱專利偽裝技術進步,導致許多專利成果只能看不能用,更不能產業化。這種傾向值得警惕。
如今,技術研發投入已經成為衡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即技術研發是否有效,投入產出是否匹配,衡量標準是否解決行業痛點、促進技術進步。但現實中,不少企業卻按捺不住“數字沖動”,走入了只重視技術成果數量,不重視質量的歧途。有的企業雖是專利產出大戶,但往往掌握著缺少技術含量的弱專利,質量很低;有的企業則將一項技術發明放在10多個不同應用場景分開申報,1項專利搖身變成10多個專利;更有企業請“寫手”代寫及購買專利,最終專利淪為“形象工程”。
其實,無論是自主研發專利技術,還是請“寫手”代寫及購買專利,企業都要付出很大成本。按理說,企業投入的每一分錢,都要追求經濟回報。然而,“弱專利”不能產業化,很難產生經濟效益,將費盡艱辛申請下來的專利束之高閣,看似是一樁賠本的買賣——但一些企業依舊樂此不疲,這是由于存在支撐這種悖論的現實土壤。
比如,那些在專利技術方面“數字好看”的企業,更容易將自身包裝成“高科技”形象,通過概念炒作,在資本市場上獲得更高的估值。同時,發明專利、技術成果多的企業也更容易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即便這些成果“好看不好用”,無法真正落地,但只要僥幸過關,就能獲取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此外,一些企業熱衷于“弱專利”,對基礎研究動力不足,還在于其認為基礎研究具有公共物品的“正外部性”特征,因此應該由科研院所等公立機構來承擔。但是,科研機構并不能及時洞察市場需求,在解決產業技術痛點方面往往會“慢半拍”;而企業對市場變化最敏感,也最了解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理應在原始創新方面擔負更大責任。
科學研究自有其規律,欲速則不達。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數字沖動”盛行,不僅浪費了寶貴的創新資源,還干擾了全社會的創新秩序。如果我們對企業技術能力的評價一味拿“數字”論英雄,就會讓科研投機者得利,導致企業緊盯“短平快”的項目,不愿碰、不敢碰一些具有原創性、能帶來重大突破但投入大、周期長的基礎性研究,而這些恰恰是夯實產業技術基礎所需要的。
一位企業家曾說過,“重大創新是無人區的生存法則”。今天,隨著創新要素不斷集聚,企業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在創新的賽場上有能力包打天下。讓企業按捺住“數字沖動”,回歸技術創新的正途,還應發揮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導和扶持作用,不僅要完善現有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強化專利評價的質量導向,更要加大對企業基礎研究的資助力度,為那些愿意坐冷板凳、下硬功夫,潛心從事原始創新的企業提供更持續、長遠的支持。唯有如此,才能夯實創新的基礎,攻克更多“卡脖子技術”難題。(作者:祝 偉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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