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持續深入推進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深入推進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更大范圍、更大力度降價,確保降價取得實效,不得只降低淡季價格、不降低旺季價格。
《通知》指出,2018年以來,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總體看降價景區范圍仍然偏小,部分地方落實降價措施力度不夠,價格形成機制和成本監審制度建設剛剛起步。
《通知》要求,2019年推進更大范圍降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對2018年以來尚未出臺降價措施的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全面開展門票定價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價格評估工作,以“五一”、暑期、“十一”等游客集中時間段為重要節點,成熟一批、出臺一批,降低景區偏高門票價格水平。2019年,原則上完成轄區內所有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5A、4A級景區門票成本監審調查、價格評估調整工作。
同時,推動更大力度降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最大限度清理規范景區不合理支出行為,推行收支信息公開,積極探索發揮審計等部門作用,加強對景區成本的約束。對2018年已經降價,但降價不到位、高定價大折扣等問題仍然突出的景區,要推動進一步降價。
《通知》指出,要強化配套服務價格監管。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從減輕旅游者景區游覽全程費用的角度出發,在降低門票價格同時,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壟斷性較強的交通車、纜車、游船、停車等服務價格監管。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要健全景區相關游覽服務價格管理制度,在深入開展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基礎上,降低偏高價格。
在確保降價取得實效方面,通知提出了詳細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景區經營管理者切實降低偏高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配套游覽服務價格,不得只降低淡季價格、不降低旺季價格;不得以降低聯票、通票價格替代具體景區門票及游覽服務項目降價;不得以降低特定售票渠道、特定群體、特定時段價格或實行價格優惠替代普惠降價;不得以經營管理者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自主下浮價格替代政府降價;不得通過不合理設置“園中園”門票,提高其他游覽服務價格,將門票、相關游覽服務項目強制捆綁銷售等方式沖減降價實效,搞“明降暗升”。各地應對現行景區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系統梳理,認真落實好對軍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學生、殘疾人、宗教人士等特定群體的門票減免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要進一步完善成本監審和定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調度制度,及時跟蹤評估工作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確保2019年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責任編輯:單曉冰)